发布时间:2019-07-24 17:27 来源: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20063
根据《关于对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富人社【2019】42号)文件要求,经申报、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现将富源县大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拟申报事业单位集体记功、沈波等195名同志拟申报个人记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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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富源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