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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2 10:46  来源: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  作者:zfb  浏览次数:7797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1601000
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组织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疑难案件。
(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7)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组织推动政法路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9)指导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0)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围绕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主线,全力推进平安富源建设;以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为引领,全力推进法治富源建设;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全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以智能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政法大数据战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本年编制数减少,根据富编[2017]年43号关于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编制事项请示的批复及历史遗留政法专项编情况文件重新核定编制。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47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年收入减少163.18万元,收入增长率为-25.51%,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5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99万元,占总支出的99.62%;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2.30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3.62%,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9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4.30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6.21%,主要原因分析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劳务费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2.30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3.62%,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上级补助的涉法涉诉救助金发放。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金。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48.55%。其中:富源县委政法委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7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44万元,下降89.37%。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下降6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8万元,下降93.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占46.07%;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53.93%。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其中:
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没有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68万元,下降71.15%,主要原因为县级财力紧张,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73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差旅费2.68万元、会议费3.01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6.55万元、福利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2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8万元,固定资产92.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9.13  36.38  92.75    32.98    59.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本单位有项目支出劳务费2.00万元,为县级追加,所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为空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因为2018年年初预算没有做,所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1601111
附件:
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