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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19 00:11  来源:富源县民政局  作者:富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9960

富源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2、预算单位基本情况…………………………………5
3、预算单位收入情况…………………………………6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6
5、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8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9
7、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9
8、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9
9、其他公开信息…………………………………………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2号),设立富源县民政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富源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职责。
    3、增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职责。
    4、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职责。
    5、增加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临时救助职责。
    6、增加流浪未成年儿童救助保护职责。
    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工作。
    3、拟订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和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4、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办理儿童收养和户口一方在县辖区内的国内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5、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和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富源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退休干部管理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7、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待遇。
    8、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县改市、乡改镇、行政区域调整、行政驻地搬迁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县、乡(镇)、村(社)改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规划、地名规划及地名补更、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档案数据库更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
    9、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的规划和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行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审核报批殡葬服务机构。
    11、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富源县民政局、富源县殡葬管理所、富源县社会福利院、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富源县军队退休干部管理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休人员1人,军休人员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完成1018户225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任务,做到“应兜尽兜”,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2、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口救助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3、不折不扣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完成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全力争创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县。
    4、完成“富—麒、富—沾”2条县级界线及“营—富、营—竹”2条乡及界线联检任务;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阶段的《图》、《录》、《典》、《志》编纂工作。
    5、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制定出台《富源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启动推行火化制度,完成“三沿六区”整治任务。
    6、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完善县殡仪馆建设,启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督促指导完成12个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7、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8、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和关爱服务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策,搞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和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9、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重点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流浪儿童、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和返乡护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9人。
    离休人员 1人。
    军休人员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6.01万元,政府性基金216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66.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0.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75.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6.01万元(本级财力1026.0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164.9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66.6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06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0.82万元,项目支出2505.7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827.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配套工作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2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57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5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以奖代补资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死亡抚恤139.56万元,主要用于“三属”抚恤金支出;伤残抚恤305.0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金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99.65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退军人生活补助支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其他优抚支出366.28万元,主要用于“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退役士兵安置80.7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及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66.85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生活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5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管理机构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52.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支出等费用支出;殡葬18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24.5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50.6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支出;临时救助支出477.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1.8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2.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救助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9.37万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减下放、小乡干部及40%救济人员等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9.74万元为非税返还部分;行政单位医疗7.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事业单位医疗10.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3.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57.7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补助补征地农民支出3280.33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49.9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0.82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06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0.82万元,项目支出2505.7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6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14.2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40.8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214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儿童福利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额652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儿童福利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根据富源县2017年12月民政对象基数按照各类民政对象救助标准测算基本支出,与2017年预算相较增长,为2017年基本支出结转4694.8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根据2018年实施项目工作实际进行测算,与2017年预算相较增长,为2017年项目支出结转180.82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33.97万元(含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经费支出),印刷费32.57万元(含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经费支出),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52.50万元(为退役士兵培训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78.79万元(为民政聘用人员支出及城乡低保以奖代补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18年预算7万元及2017年未支付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20.9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9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xx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预算公开表)富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