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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1-10 15:42  来源:富源县教育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10005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定,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申报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小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中等及其以上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领导所在地属学校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和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落实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县教育工作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12345”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抓实两个载体,提升三项能力,推进四大工程,落实五项措施,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提高质量这一中心,深入开展质量创评和高效课堂构建活动,全面完成2016年教学目标任务:一是高考,专科以上上线率不低于99%;上一本线(重点线)人数不低于550人,力争比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本科合计上线人数不低于4000人。二是中考,500分以上人数达1000人以上;生均总分不低于400分。三是小学、幼儿园及其它学校非毕业班,小学各年级及中学非毕业班统考及格率、优秀率明显提升;幼儿园、学前班保教保育水平显著提高;职业高中学生等级鉴定达标率不低于90%。
    2、抓实两个载体
    ⑴.深入开展“星级学校”创评活动。继续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以星级学校创评活动为抓手,着力在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全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2016年,创评“星级学校”不低于15校。
    ⑵.扎实组织开展“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定期评选表彰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三名”评选活动,激励、引领广大教师、校(园)长、班主任争先创优、积极向上、努力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16年计划评选表彰名校(园)长10人、名班主任50人、名教师150人。
    3、提升三项能力
    ⑴.教师教学能力。认真实施教师“国培计划”,加大校本培训力度,切实做好教师履职晋级培训工作,确保参训率、合格率均达100%;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三名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教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兼职教研员业务素质,通过开展听课评课、教学竞赛、论文评选、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教学技能和水平。
    ⑵.校长管理能力。认真做好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和交流机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完成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全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校(园)长的治校能力和管理水平。
    ⑶.教育服务能力。认真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机关干部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机关服务学校、学校服务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能力和水平。
    4、推进四大工程
    ⑴.学校德育工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文明学校、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学生养成教育。2016年,创建市级文明学校3校,县级文明学校20校。
    ⑵.项目建设工程。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教育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项目、教师周转宿舍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5万平方米校舍建设任务。加快县城初级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力争初级中学2016年9月开始招生,确保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9月招生。
    ⑶.教育惠民工程。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低保、残疾家庭贫困学生救助和营养改善等惠民政策,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就学权利;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机制,严格监督管理财政涉教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确保国家各项涉教政策资金安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⑷.现代教育工程。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富源县教育城域网,完成182所村完小及公办幼儿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强现代教育设备使用管理,加大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5、落实五项措施
    ⑴.深化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⑵.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健全校内涉法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园矛盾;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⑶.打造平安校园。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宿舍管理“1246”和食堂管理“234567”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学校安全工作一日一查、中心学校一周一查、教育局一月一查制度,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学校无围墙、大门等问题。做好学校热难点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稳控工作,创建省级“平安校园”3校、市级“平安校园”7校,确保教育平安稳定、和谐发展。
    ⑷.狠抓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懒弱涣散现象;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搭车收费、有偿家教等现象,严肃查处教师教学期间打麻将、醉酒上课、长期请人顶岗或不在岗整治活动和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优化教育行风,彰显教育形象。
    ⑸.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机关领导干部和科室挂钩联系学校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教学质量、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建立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二级单位共2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富源县教育局,事业单位27个,即:富源县教育局教研室、富源县第一中学、富源县第二中学、富源县第三中学、富源县第四中学、富源县第五中学、富源县第六中学、富源县胜境中学、富源县中安小学、富源职业技术学校、富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富源县幼儿园、富源县东门幼儿园、富源县刘家湾小学、富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富源县中安街道中心学校、富源县胜境街道中心学校、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富源县墨红镇中心学校、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富源县营上镇中心学校、富源县竹园镇中心学校、富源县富村镇中心学校、富源县老厂镇中心学校、富源县十八连山镇中心学校、富源县黄泥河镇中心学校、富源县古敢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67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52人。部门实有人员9,8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360人,特岗教师139人,离退休人员1,339人,其中:离休人员8人,退休1,33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决算总收入129,212.2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和结转5,617.88万元,占总收入的4.35%;本年收入123,593.13万元,占总收入的9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69.59万元,占总收入的95.32%。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决算收入比2015年增加25,453.28元,增幅25.94%,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增加27,158.44万元,增幅28.1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政策的落实导致刚性支出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决算总支出121,05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79.85万元,占总支出的94.73%;项目支出6,364.42万元,占总支出的5.26%;经营支出9.4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决算总支出比2015年增加24,750.50万元,增幅25.70%,其中:2016年基本支出比2015年增长33,629.87万元,增长41.49%;2016年项目支出比2015年减少8,888.85万元,减幅58.2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政策的落实导致刚性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富源县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79.85万元。比2015年的81,049.98万元增长33,629.87万元,增幅41.49%;增长的主要原因:全面落实调增工资政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富源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等项目支出6,364.42万元。比2015年项目支出15,253.28万元减少8,888.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8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比2015年的94,080.74万元增加了26,201.54万元,增幅27.8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政策的落实导致刚性支出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8,10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8%。主要用于:⑴.行政运行254.89万元,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36万元,⑶.学前教育3,188.55万元,⑷.小学教育49,368.47万元,⑸.初中教育31,429.85万元,⑹.高中教育11,997.65万元,⑺.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61.45万元,⑻.职业高中教育832.56万元,⑼.特殊学校教育10.00万元,⑽.教师进修332.62万元,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07.67万元,⑿..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171.80万元,⒀.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925.69万元,⒁.其他教育支出7,562.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9.02万元,⑵.事业单位离退休7,806.41万元, ⑶.死亡抚恤77.1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9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⑴.行政单位医疗6.90万元,⑵. 事业单位医疗2,572.50万元,⑶.公务员医疗补助1,513.69万元,⑷.其他医疗保障支出99.0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⑴.购房补贴7.6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5.3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00万元。2015年、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9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00万元,2015年、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发生;运行维护费18.89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安全维稳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富源县教育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10批次,7,792人,接待费开支115.3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部门对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调研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3万元,比2015年的65.05万元增长了19.48万元,增长29.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行新的差旅费标准,由于新的差旅费标准大幅提高,导致单位差旅费用支出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行政事业类项目:政府出资用于公共事业的项目,项目以非营利为主,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7、基本建设类项目:一般是指具有一个计划任务书和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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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