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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04 08:49  来源:中共富源县纪委  作者:zfb  浏览次数:11908

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中共富源县纪委、富源县监察局主管党的纪律工作、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科职级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政纪规定。
    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机制体制建设,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牵牢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到乡镇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大河镇“两个责任”落实示范点建设等作出安排。县委年初与12个乡镇(街道)和58个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主要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县纪委通过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听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情况汇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政档案管理制度。10个乡镇、2个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测评,对18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酒席,43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酒席办理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意见》,整饬农村乱办酒席的不良风气。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全过程监督,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四是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制定《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察办公室,建立巡察人才库,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巡查组。全面启动县委巡察工作,全县5个巡查组已于11月21日全面进驻被巡察党委,分别对2个乡镇和3个县直单位开展为期20天和15天的巡察工作。
    2、强化执纪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及时跟进、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抓好“狠抓落实年”督查。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盯住不落实的事,查处不落实的人。先后对脱贫攻坚、公务用车改革、“三资”管理、安全生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开展督查,27次,发现问题96个,提出建议103条。围绕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督查和整治,12个单位被通报批评,3个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理,7名领导干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理,2名领导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29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6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干部、1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和1名接受超标准接待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理。三是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抓好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住建、财政、水务、交通、国土等部门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
    3、强化纪律审查,发挥综合效应。坚持把“四种形态”贯彻到监督执纪各环节。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以纪律为标尺,加强对信访举报的研判,实现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共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338件(次),初信初访231件,重复举报107件。处置问题线索168件,谈话函询80件,初核81件,了结108件,暂存0件,转立案60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受理各类违纪案件60件68人,审结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其中党纪处分50人、政纪处分18人、双重处分5人。查处了大河镇起铺村委会干部侵占养老保险费,黄泥河镇新寨村委会官家水井村民组长侵占草原生态补贴资金等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作用。通过执纪审查,挽回经济损失39.45万元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至少2件自办案件。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40件案件进行提级审理,提高案件质量。三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守纪律审查“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17名监察对象办理了解除政纪处分手续。强化案件回访教育,对20名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4、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正风肃纪。坚持防患于未然,抓早抓小、小病早治,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一是筑牢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讲、知识测试和竞赛、“五四”青年志愿者宣传活动,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党规党纪意识。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督促指导县国税局、中安小学积极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向市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243条,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反映富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闻稿件21篇、调研文章4篇。二是扎实开展作风整治。。紧盯重要节点,共开展督查活动32次,出动督查人员257人次,督查单位753个次,印发《督查通报》23期,累计查处问题44个,66名领导被问责(其中乡科级20人),7名领导被约谈。收缴违纪礼金53920元。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共受理举报投诉16件,办结16件,8名干部受党政纪处分。率先开展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专项督查5次,22名干部工作日期间午间饮酒或以玩扑克等形式斗酒的行为被公开曝光。三是深入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对12个乡镇(街道)和88个县直单位开展社会评价,对整改一年后,社会满意率仍低于90%且排名本类别倒数第一的县国土资源局和富源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由县委、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5、坚持源头预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管党治党对象的全覆盖、主体的全动员、责任的无死角。在中安街道、后所镇开展“三资”管理工作试点。逐步完善规范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在大河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和“三资”管理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压实责任。厘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亮在群众面前,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完善制度。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实行三资归口管理,资金管理实行“八签字”“十签字”,把每一笔资金使用置于层层监督之下,扎紧村民的“钱袋子”。建立“三资台账”,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三是抓实监督。健全“八必访”、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全方位监管机制,提高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执纪能力,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有效避免扶贫资金、低保、养老、建房补贴等各种支农惠农资金被“雁过拔毛”。四是转变风气。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堵一疏一导”工作思路,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公款吃喝、旅游和借父母祝寿、孩子满月等名义大操大办酒席,搞请客送礼、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和违纪行为,教育和倡导农村党员和群众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开展试点以来,节约集体资金64.1万元,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涉民生的信访举报为零。2016年8月5日,召开全县“两个责任”落实暨“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并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中央、省、市纪委先后到富源调研,对“两个责任”落实、“三资”管理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将机关原有11个内设机构调整为10个,增加两个纪检监察室,配齐3名室主任,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将参与的209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保留为15个。二是加强教育监督。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做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全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绩效量化考核,编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和工作日志,着力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带队督查内部工作作风轮周值班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两学一做”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微型党课大家讲和“道德讲堂”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创作廉政书法、摄影、绘画等文化作品,营造共建廉政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中共富源县纪委,下设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五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是党群政法纪工委监察分局、社会事业纪工委监察分局、财经纪工委监察分局、农林水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交城建纪工委监察分局。
    中共富源县纪委原有编制人数57人,2016年11月由县委编办收回2个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现有核定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专项事业编制2人。核定编车辆数12辆,实有车辆数12辆。2015年年末在职在编51人,2016年调出3人,调入5人,2016年实有在职在编5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0.37万元,上年结余61.51万元,财政拨款合计991.8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949.79万元,基本支出949.7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94.2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4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4.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富源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9%。主要用于机关及派出纪工委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遗嘱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4万元,公务接待费35.31万元,用于国内接待支出。
 
 
                        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下载: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