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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07 15:39  来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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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富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2号),设立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加挂组织人社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加挂村镇建设管理科牌子)、房地产管理科(加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建筑业管理科(加挂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科牌子)、人防工程建设科(加挂人防指挥信息科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十四五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县住建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4个,完成年度投资13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0个。预计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1.5亿元,增长15%。预计商品房销售面积14.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10%,预计完成724人。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目标增速25%,预计完成2920万元。实现城镇化率达51%,城镇建成区面积达50.9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14%,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8%,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目标。

一是抓牢项目实施,加快城乡建设。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启动实施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持续推进老城区19条主次干道提升改造。争取启动富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1座日处理垃圾150吨的垃圾处理站、1座附属中转站等设施。持续推进富源县沪昆高铁富源北站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05万平方米的一级标准化汽车客运站1个。对县城河流新增临河排污口进行拉网排查,对零散污水口进行工程技术处理。持续开展县城排水设施修缮及清淤防洪工作。统筹谋划以乡镇集镇两污处理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以美丽县城建设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围绕美丽县城建设干净、宜居、特色三个方面2476条具体指标,对标对表,加快推进以19条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县城龙海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为重点的项目续建和谋划启动工作,打造宜居宜业山水园林县城

三是加强建筑行业安全质量管理,提高行业监管水平。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三方监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的质量监督,强化建筑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筑行业安全水平。

四是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指导好县内各房地产项目建设,注重建筑业和相关服务的提质培育服务工作。以人为本,持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统建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80.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69.89,政府性基金5710.6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33.38万元元,下降了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债券资金多,2022年减少上年结转专项债券资金4423.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80.53,其中:本年收入3769.89,上年结转收入5710.64。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710.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33.38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债券资金多,2022年减少上年结转专项债券资金4423.3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480.5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480.53,其中基本支出991.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5万元,下降了12.45%,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预算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每月1500元,公务员绩效工资每月2000项目支出8488.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20万元,下降了3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结转的专项债券资金减少,对应的专项债券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2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135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9.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41.19万元,主要用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83.0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91.18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76.2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和人防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7.24万元,主要用于招标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含人防设施)维护与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710.64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城老城供水工程和县城公共立体停车场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8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2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71.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91.26万元主、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6.29万、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6.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资福利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福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8.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283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9万元,项目支出277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1万元(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印刷方面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水体13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污水处理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通信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1.55万元(基本支出2.55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出差方面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与改造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举办会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9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安全鉴定方面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9.58万元(基本支出11.58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等方面交通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8.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发放以及遗属补助的发放。

资本性支出5710.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10.64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710.6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老城供水和公共立体停车场的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0.06万元,下降7.6%,其中:基本支出99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1.15万元,减少了12.45%,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预算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每月1500元,公务员绩效工资每月2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1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23.32万元,减少了43.65%,主要原因2022年初减少了专项债券资金结转,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富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7万元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2.08,较上年减少0.27,下降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8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2年预算项目4个,分别是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经费135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县城污水处理服务,处理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减少水污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消防验收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2022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消防验收工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经费298万元,绩效目标: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改造专项经费1100万元,绩效目标:确保县城市政道路平整无坑塘;市政桥梁完好无损坏;排水管沟、暗渠及雨污检查井、泄洪口及排污口通畅无损坏;道路指示牌及井盖完好无破损;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监测井通过环保验收,总之保证城市现象不受影响,达到国家卫生县城要求。以上项目均已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预算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为实现其职能职责而发生日常运作费,包括办公经费、职工培训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7元,上升31.9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工会经费的预算11.92万元,以及增加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

曲政办函〔2020〕115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预算资金298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年底完成动员部署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并制定重点整治方案,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和销号,2023年12月前完成全面隐患整治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

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