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07 11:36  来源:​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7278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0800000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合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2、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3、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6、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7、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两个科室,分别是民族宗教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科。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民族工作:

1、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及组织实施好第三轮示范区建设,并做好项目的报送、督促指导、验收等相关工作(每月到项目点督促指导1次)。

2、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中考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

3、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每月进村入户走访),每月开展涉及民族团结稳定大排查工作。

4、每季度召开1次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5、加强民族乡、民族村委会、民族自然村少数民族数据分析统计。

6、重点加强清真食品管理。

7、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8、加强协调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9、开展少数民族特殊困难慰问。

10、做好少数民族相关调研工作。

11、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2、其他工作。

宗教工作:

1、召开4期宗教研判会(每季度1期)。

2、指导宗教界具体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月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1次)。

4、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5、指导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促进宗教慈善事业发展。

6、开展好宗教界人士慰问。

7、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55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单位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12万元(本级财力157.12万元,专项收入0,执法办案补助0,收费成本补偿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55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单位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1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6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县级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4.14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其中: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0.52万元;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7.09万元;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86万元;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万元;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65万元;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27万元;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5万元;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9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35万元(基本支出14.3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1.26万元(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18.50万元);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5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301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39万元;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6.1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64万元。其中: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8.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5万元,增长11.77%,其中:基本支出13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45万元,减少了2.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此项内容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族事务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40万元,较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20.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民族宗族事务局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民族宗族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民族宗族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个,财政安排20万元,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预算05-2表。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7万元,增长20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了1人,运转经费相应增加,以及增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7.13万元(净值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万元,固定资产44.08万元、净值5.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8.3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富发【202124号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富源实际,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31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2021号)精神,加快推进富源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同心共筑精神家园”工程。

(二)、实施“同心共享发展成果”工程。

(三)、实施“同心共建和谐关系”工程。

(四)、实施“同心共治民族事务”工程。

(五)、实施“同心共推示范引领”工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本年安排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

(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五)、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六)、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交流活动。

(八)、以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

(九)、发民生发展促进和谐稳定。

(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

(十二)、推进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常态化。

(十三)、保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十四)、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

(十五)、常态化推进“十进十创”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十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富源县2022年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并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