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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1-01-09 11:04

2020年以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工作,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为重点,主动担当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富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源要素保障。

一、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抓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

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贯穿在机关单位学习、工作各个环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党风廉政教育3170人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600余人次,党组成员讲授党课7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60余人次,党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120人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

(一)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50%的任务。完成各乡镇的现状分析及空间结构调整工作。完成12个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古敢乡整乡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工作。

(二)深入整治违法无序建房。全年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无序建房行为289件;摸排图斑数41365个,摸排任务完成率达100%,系统填报15092宗,填报比例36.5%;及时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卫片执法数据、大棚房整改数据,违建别墅整改数据,占耕建房摸排数据,并对林业、水务、住建、交通等项目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线索清单下发各乡镇进行核查,全面完成市下达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全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上级下达指标多0.1984万亩;耕地保护面积比上级下达指标多2.17万亩,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总量高于保护目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1180.33公顷;完成验收项目2个,建设规模129.5114公顷,投资582.13万元,新增耕地1577亩(其中水田142亩),新增耕地率81.19%

(四)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完成具体建设项目供地16宗,面积57.0888公顷,成交价款17764.1万元,完成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率达107.7%;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38宗,面积35.5569公顷;完成省厅挂牌督办批而未供处置项目2个,面积25.9766公顷;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宗,面积0.678公顷。

(五)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治理项目共14个,大型9个、中型5个。申报大型项目3个,争取搬迁避让资金90万元,计30135人。

(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87家,计提基金合计29966.76万元;督促6个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32.7759公顷,投入资金约738.7万元;4个矿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恢复治理面积14.90公顷,投入资金419.7万元。

(七)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完成审查上报探矿权延续(保留)12家,取得新勘查许可证7;完成审查上报办理采矿权变更2家、转让变更1家、延续8家。办理矿业权相关申请登记手续157;复核评估意见采矿权61家,综合评估意见42家,联勘联审意见70家,踏勘意见22家。完成23家整合重组类矿山县、市审查工作,14家保留煤矿协议出让联勘联审工作,10家采石挖砂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15家县级发证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备案。

(八)执法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发现违法用地46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6份。立案查处14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件,责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7753,复垦并退还土地85.25亩,累计罚款19.5846万元。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了《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三、及时公开办事事项,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业务信息187条。其中,涉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遗失公告、注销公告等各类公告73份;涉及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告及存量住宅项目清单信息、发布听证公告2次;涉及规划批前公示6项、调整公示2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告及存量住宅项目清单信息发布听证公告2次;矿产资源管理中发布矿业权到期预警公示24期;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结果公示28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开4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31个;发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10个;发布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3期,发布自行废止注销采矿许可证2期。在中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发布信息18条。

四、深化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准确了解企业和人民群众在规划许可审批、资源权益、用地保障、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等方面的实际期盼,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高效便捷服务,严格落实会议审查制度,对项目选址、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核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土地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申请登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等事项进行集体审查。全年,共组织召开会审会议25次,涉及审查事项221项。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主动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由7个、3个工作日内压缩在4个、2个工作日内,做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次办结”,实现了“最多跑一次”。2020年,累计采集农房信息18.9841万宗(提交17.8038万宗),采集率达112.06%。完成全县17个安置点1436幢安置住房的权籍调查工作。成功化解云南省后所煤矿四个职工住宿区、双井上城、金域雅筑、翡翠新城、丽景家园共5个小区2856户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完成2个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完成1个小区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说明,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4宗、用地规划许可证9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1宗。

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召开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年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4次,开展作风纪律方面督查11次,发布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信息5条。针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提出的三点整改意见,在今年4月局班子任命后,立即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重点领域延伸、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自然资源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红线意识。坚持抓严抓早抓小,紧盯年节假期,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纪律作风督查力度。邀请县纪委同志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辅导,通报典型案例,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水乡浊流》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严肃干部廉政纪律和工作作风。二是强化执纪执法。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信件,2020年接待来访人员12件,已答复12件,接到上级交办及来信28件,处理办结21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5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18件。按时按质上报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结果。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失职失责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管党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四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不作为乱作为、违规收费罚款、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等作为整治重点,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及时将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