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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1-02248
  • 2021-01-08 10:48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20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202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从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切实加以整改。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意识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局党组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党的建设、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工作实际理性思考,认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城市管理工作,坚持在服务中心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出实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确保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凝心聚力攻坚,城市管理提质增效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实严密。我局高度重视,深度分析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安排部署全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控占道经营,及时疏散聚集人群。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取消县城区星期日赶集日,全面禁止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有效避免人群聚集。二是强化市政设施消毒。在县城区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箱200余只,组织人员对县城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累计喷洒消杀药水400余吨,共完成喷洒消杀面积176万平方米。三是积极宣传推广应用抗疫小程序。推广“云南抗疫情”小程序,督促城区商铺张贴 “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指导扫码登记申报。

2.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成立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爱卫稽查大队,每日工作时长增至15小时,对县城建成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全覆盖、常态化巡查督查;实行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环卫工人定人定岗清扫保洁相结合,清扫清运工作时长由原16小时增至每日19小时;充分发挥街道作用,确保卫生死角、盲点区域无裸露垃圾;持续推进“门前五包”制度,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五包”责任牌,签订率达100%。

3.专项整治工作果敢有力。持续开展县城牛羊屠宰专项整治、县城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整治、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整治、夜市烧烤摊点专项整治、县城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4.城市综合管理不移不漏。一是依法整治“两违”建筑,2020年共查处违法建筑80余起,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拆除面积1000平方米,暂扣施工工具200余件。二是成立施工现场整治组,强化扬尘治理,2020年共办理《富源县建筑材料准运证》516份,劝导违规货运车1260余辆,批评教育825起,处罚435起。三是全面加强燃气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全县2家天然气企业、3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45个液化气经营门市。四是做好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监管工作,共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60余起,拆除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店牌、招牌170余块。

5.环卫设备投入不断增加。今年以来,采购了2辆8吨扫路车、1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8吨压缩式垃圾收集车、1辆护栏清洗车、10辆电瓶三轮收集车、3方配套勾臂箱40个、四分类果皮箱420只、260升塑料垃圾桶228只、660升塑料垃圾桶20只投入使用。

6.市政设施管护做实做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巡查上报制度。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责任到人,每周对县城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动态掌握城区市政设施实际状况,及时发现并上报突发情况,及时组织市政人员维护抢修,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二是高标准做好路灯维护工作。制定和完善路灯维护方案,加大路灯维护力度,及时排查消除线路、配电设备故障,避免大面积熄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今年以来,更换维修路灯400余盏。三是做好城区道路、人行道管护工作。对城区破损的路面及人行道进行统计,编制明细表,规划年度道路养护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四是强化园林绿化管养。今年以来,累计完成绿化管护面积90余万平米;完成城区道路及各公园绿地乔木修剪、绿化带70余万平米;喷洒农药(配制液)120吨。

7.建议提案办理扎实推进。2020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4件(主办件31件,协办件23件),已全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理答复。

8.信访案件办理有序开展。2020年共承办县信访局交办转办信访案件28件,按时办理答复28件;共收到12345平台转办件26件,按时办理答复26件。

二、正风肃纪

(一)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在认真总结往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少数干部职工组织纪律性不强、不遵纪守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提升、工作激情提升、行政效能提升,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环境。二是制定出台了《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方案》,解决了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松懈,思想松垮,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以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全面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服务效能、清廉形象和规矩意识,切实维护队伍形象。三是持之以恒抓好每天早点名、午点名、队形队列训练、规范着装和文明执法等工作,从而使工作态度得到了端正,队伍活力得到了增强,真正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我局建立由法制宣传科每日两次巡查督查制度,每月刊出1期《作风纪律督查通报》。二是重点督查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空岗、串岗、溜岗,在岗不履职、在岗不作为;网上购物、聊天、玩游戏;工作日午餐饮酒、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办事公开

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政策法规、职责职能、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相关信息,并进一步畅通群众办事和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反馈群众的各类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效率

以优化服务为主线,以满足群众需为导向,大力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化服务理念,改进服务细节,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相关时限要求办结相对人或办事人的申请事宜,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杜绝了单位内部极少数工作人员作风懒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不良现象,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五、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部门齐抓共管,督查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增强拒腐能力。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同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事例,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活动,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法纪红线、道德底线,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细化责任落实。制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风险查找机制、预防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四)强化权力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2020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各项职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以此次评价为契机,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推进富源“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而努力奋斗。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