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富源县财政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流程,积极组织开展对17个2019年度执行完成的项目支出及72家一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特别是评价管理向纵深发展。
一、规范流程,评价有依据。富源县财政局紧跟绩效管理新要求,贯彻落实省、市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富源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对原有的自评工作规范进行修改完善,自评框架包含职责履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规范5项指标,更为注重考量绩效目标和职责履行实现程度,统一规范预算部门自评依据及流程,增强横向的可比较性。
二、及时统筹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由绩效管理科牵头组织,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财政局业务科室对自评工作的完成目标、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进行统一部署,为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自评期间,与各部门积极交流沟通,及时解决自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扩大规模,范围有拓展。在做好本级资金安排的17个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将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纳入自评范围,同时,将绩效自评由项目自评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拓展,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整体绩效水平的提升。
四、逐步推进,强化绩效自评审核。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强化指导辅导,开展自评复核 ,对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强化自评结论审核。项目自评过程中,注重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自评结论进行复核审核,确保绩效自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