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富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富源县中安街道金城北路431号;邮编:655500;电话:0874—4612065;邮箱:fuyuanxian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认真对照部门职责,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抓块”各科(室)“抓线”为抓手,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扎实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一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使政务公开工作畅通运作;二是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把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定期考评检查。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加强与多方媒体沟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和发布机制。我局高度重视重要政策文件宣传的时效性,做到了第一时间转发、印发政策文件,及时更新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编印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民政业务知识汇编》《办事指南》等资料,便于群众查看,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全力打造“阳光效能”民政,提高民政政策知晓率;三是进一步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对民众关注度高的城乡低保、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沟通,全年回应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方面的问题14件,回复满意率100%,进一步拓宽广大民众与政府沟通的渠道。
(三)突出办事公开。一是抓住重点。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公布。对县殡仪馆、县社会福利中心2个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发布;及时公开2019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富源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按季度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有关数据,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情况等,落实好“三榜公示”。
二是紧扣热点。根据群众不同时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公开,及时对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和实施城乡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进行公开,使群众知晓惠民实事的实施情况。建立了困难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了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和及时纠错机制。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大救助机制,把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了惠农“一本通”系统。
三是注重亮点。既公开各类事项的内容,又公开办事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投诉渠道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一方面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县委、县政府组建富源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划出行政许可8类33项,许可内容(即: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基金会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发、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遗体延期火化审批、遗体异地运输审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现有行政给付11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权力5项,公共服务12项。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取消证明事项5项,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4项,社区治理权责清单6项,“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清单2项,安装率为100%;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多形式宣传民政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民政、参与民政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残疾人救助、殡葬改革等政策解读回应和市民互动交流,有效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和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qjfy.gov.cn/),2019年,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8条,农村低保公示1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救助资金使用情况1条;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信息24余条,向公众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上传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社会救助信息46万余条数据,确保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阳光运行。认真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40家已登记的社团组织,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查,4家社团组织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结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云南曲靖)、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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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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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减1 |
7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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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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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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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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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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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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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3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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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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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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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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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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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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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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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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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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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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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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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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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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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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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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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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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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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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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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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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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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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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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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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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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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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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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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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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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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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的提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办度,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以服务民生,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民政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通过发送公众信息、转发、转载相关政策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