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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0-02-28 16:19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富源县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富源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责任、细化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大力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七五”财政普法规划和《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富源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同时根据总体规划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税政法规科,由税政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理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委全面依法治理第一次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减税降费、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重大财税制度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是拓展学习载体。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依托“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平台、板报对财政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减税降费、“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等知识竞赛,参赛人数300余人次,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以集中学习、自学、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共法和专业法律法规,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干部,普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通过采取自学、集中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运用财经法律法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结合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账等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活动,让财务人员了解相关财务制度、经费开支范围和有关规定,增强依法理财意识。2019年,开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共培训各类财务人员1100余人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送政策上门,大力宣传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利用乡镇和村组的信息公开栏,做好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的知情权。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严格执行《富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按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编制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的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解决了财政工作中存在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及“三统一”制度的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备案工作。2019年,根据富源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的通知》(富竞争审办发〔2019〕4号)精神,要求各部门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自查,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文件,我局积极组织局内所有26个科(室)、中心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经自查,暂未发现我局存在需要清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处理等行政执法决定由本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工作流程、财政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等。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登记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没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不得上岗执法。2019年10月19日,组织新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及执法证件过期的在编人员参加统一考试,共有53人通过考试并取得了由省政府核发的新证。
五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财政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中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推进“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
六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针对公众关心的预算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我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2019年,我局公开了县级和县直部门72家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政府采购公告制度和采购结果公示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审查制,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依法监督管理,提升资金绩效。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单项报送”的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完成了2018年度全县85个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集中开展财政资金专题督查2次,重点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安全督查检查力度,做好上级督查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管理。2019年,对72家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18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会审、批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快对2017-2018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服务实施细则和指导目录,推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 “三公”经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预计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7.5%,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二是深化改革,确保财政改革制度落实落地。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财政厅2019年改革要点,推进全县深化改革工作落实落地。严格划分财权与事权,明确市以下财政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理顺市与县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权和事权,完善乡镇 “三保”保障机制和财源培植激励制度,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执行财政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扎实开展2019—2021年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工作,县级和县直部门72家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100%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构建统一、科学、规范、智能的政府会计管理软件核算系统,全县184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平台核算,培训各类财务人员1100余人次。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19年,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662万元,比上年同期615万元增加47万元,增长7.6%。深入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切实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细“放管服”改革措施,保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2019年预计全县减免各项税费4亿元左右,其中,2019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预计全年减费120万元。
三是强力推进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存量盘活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9年预计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6788万元,同比增收23288万元、增长17.44%。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缺少法制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由于编制、招录的原因,目前县财政局没有一个法律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且大部分执法人员都是兼职为主,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年纪较大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没有能够跟得上信息时代的发展,运用技术执法手段不多,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一些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深刻的、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主观上仍然存在处理法治建设和办理业务工作 “两张皮”。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按照工作分工职责抓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局班子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按照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并逐步建立财政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财政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始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摆在重要的日程上,做到经常学习、学以致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
四是带头参加“法宣在线”学法活动,加强日常学法。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明”,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普及财经法律知识。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标准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审批流程,健全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促进财政部门各项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各类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提高财政管理法治水平。
四是强化合法性审查。牢牢守住财政行政行为的法律底线,全面落实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


富源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