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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1-07 15:36
2019年,富源县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县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20起,死亡20人、受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88.2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3.85%、死亡人数上升53.85%、受伤人数上升127.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665.85%。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4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82.9万元,煤矿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6.3万元,工贸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3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起草《富源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于8月19日制定出台了《富源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富发〔2019〕37号),明确了县、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8项。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500份,制作宣传展板142块,制作固定标语42条,出动宣传车36辆,展示各类设备32种。采取网络培训安全监管队伍共5期65人,培训企业负责人、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共20期2800人次。
(三)建设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三位一体”应急管理体系。县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每月向应急指挥中心上报1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县安委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印发1期情况通报。逐步建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三位一体”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县防灾减灾办和县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指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方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流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灾害发生后迅速统筹指挥各类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
(四)抓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一是非煤矿山行业:认真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检查共计183座次,排查出各类隐患512条,立即整改202条,限期整改310条,依法下达执法文书156份。二是危险化学品方面: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排查企业165次,下达执法文书49份,现查检查记录165份,复查意见书48份,提出隐患174条,已整改163条,整改率93.6%。三是烟花爆竹方面:定期对全县8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和1家批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发现隐患220条,立即整改180条,限期整改40条。四是工贸行业方面:督促指导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完成省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检查发现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隐患和问题62件,已全部整改。
(五)积极开展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一是自然灾害方面,9月份以来,县应急管理局接报洪涝灾害1起、风雹灾害1起、泥石流1起,灾害共造成207人受灾,损坏房屋4户9间,玉米等农作物受灾1200余亩,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06万元,县应急管理局向受灾群众发放大米300公斤,被子20床。二是民房火灾方面,共接报民房火灾8起,死亡1人,损坏房屋20户29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43万元,其中:单次火灾损坏房屋5户以上2起(9月28日发生1起损坏房屋5户6间,受灾28人);县应急管理局向受灾群众发放大米735公斤,被子44床,大衣36件,火灾救助金4.9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应急委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县级成立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4个专项指挥部,少数乡镇(街道)也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委“1+4”指挥体系框架虽已初步搭建,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考核通报、协同救援、奖惩问责等机制还没有建立,日常工作的制度规范还没有出台,导致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尺度难把握,指挥力、控制力、约束力不强,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十分突出。
(二)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还需加强。一是救灾专项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导致资金没有来源。二是应急系统建设滞后的问题。县、乡两级均没有按照行业领域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应急管理系统没有直接管理的应急救援队伍,缺少救援车辆、装备和器材,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也十分有限,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处于无救援人员、无救援车辆、无救援装备、无救援物资的现状。三是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模式,各自为阵,会导致应急管理系统上下不能衔接,指挥系统不能对接的问题。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履行安委办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富源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企业每日1排查,乡(镇、街道)站所每周1检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行业管理部门每月1抽查,县人民政府每季度1督查、专家半年1会诊的“五个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覆盖率、整改率和建档率分别达100%。
(三)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富政发〔2019〕8号)要求,全力实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旅游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建设道路运输监管信息化、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危化品监管信息化5个平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4个专项行动。
(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部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分工的通知》(曲安办函〔2019〕23号)要求,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全面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和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城市安全发展思路,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研究落实方案,细化分解目标、责任、时限和进度计划,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五)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富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筹备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平台建设,争取用1年左右时间,建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并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逐步建设涵盖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覆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在线监控,实现与地方煤炭安全在线监测监控、消防救援指挥、森林消防指挥、防汛抗旱监测、地质灾害监测、交通运输调度指挥等系统互通互联,完成与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应急指挥系统相衔接。
(六)抓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逐步建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三位一体”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县防灾减灾办和县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指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方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流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二是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气象、地震等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厘清各自的职责任务,并指导各相关部门在本行业领域落实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措施,全力开展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