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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015158708/2021-02576
  • 2018-12-20 19:58
2018年,县卫计局紧紧围绕建设“健康富源”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作风大转变、责任强落实、工作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情况
(一)狠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着力抓好慢性病管理,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强化健康教育。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098次,管理高血压患者19134人,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4438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391人,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33492人。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86个1107人,签约服务428194人。2018年县域内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扎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制作《富源县健康扶贫宣传手册》等资料12万份,全部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组建医疗团队,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为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111139人、签约率为100%。全面开展疾病筛查,截至12月20日,筛查患病人员9698人,全部实施了“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对患有13类19种大病的1933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了集中救治,并建立了“一人一档一方案”。
(三)加快卫生项目建设。2018年,县卫计局共争取资金4344.7万元,建设8个卫生院项目、55个村卫生室项目。其中,卫生院项目建设已完工5个,3个正在持续推进建设;卫生室项目建设已完工53个(其中已验收投入使用34个),2个正在进行扫尾工作。
(四)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2018年以来,县级医院与卫生院之间持续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7个病种的分级诊疗工作,截至10月底,共诊治18344人次,其中上转673次、下转1221人次。3家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建立了远程会诊医疗服务系统,累计开展专家远程会诊50余例;省肿瘤医院、市二院、北京航天中心医院技术骨干44人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进行指导帮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派出50人(次)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
(五)全面落实卫生惠民实事。今年以来,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620例,做到符合手术条件的全部完成手术治疗任务;开展尿毒症透析诊疗11771人次;完成无偿献血1529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86人,完成献血量37.81万毫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45%,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孕产妇死亡率为13.97/十万、婴儿死亡率为6.42‰,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2018年以来,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2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2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86户次;查处无《医疗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服务违法行为7户,行政处罚5户,责令改正7户,罚款5户,取缔“假诊所”“游医”12家,受理投诉案件3起,纠正药店坐堂行医行为2家,查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2 家,无证执业医护人员5人,实行罚款20件,金额合计3.4万元。
(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健全分级诊疗工作台账。在县级公立医院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县中医医院针灸推拿科、肛肠科)。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在13个科室开展32个病种,县中医医院在6个科室开展11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全年完成病例数分别为882和318例,患者满意度分别达98%和95.2%。全面实施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县级3家医院分别对全县12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一体化管理帮扶,3家县级医疗机构共派出12人常年驻点开展帮扶工作。
(八)统筹推进其他工作。持续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完成了春、秋两季除“四害”消杀工作。复审通过了2个省级卫生乡镇和1个省级卫生村;组织创建县级卫生单位100家,县级无烟单位156家;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7年的72.15%提升到85.41%。
二、正风肃纪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富源县卫计局机关管理制度》等15项制度,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股所级干部全部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县政府办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全部签订了《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邀请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进一步强化了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监管。
(二)传导严实作风。加强督查检查管理,强化对下属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所有卫生项目开展了1次专项督查,对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1次督查,未发现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违规违纪的问题。组织开展作风督查活动12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1次。
(三)强化常态监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公务用车、婚丧嫁娶报备等纪律规定,充分运用函询、谈话了解、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警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9人、财务管理人员9人次、医疗单位设备采购和后勤管理人员6人次,医务人员12人,乡村医生1人。查处并通报安排人员抵会以及外出富源未报备2人次。
三、办事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服务。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依法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13项,每月定期在官方网站公布当月的行政执法办理程序、过程和结果。对部门权力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制作部门《办事指南》400余份,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续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按季度将卫计局领导班子接访日程、“三重一大”决策落实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全系统共制作公开栏34个,开通电子显示屏16个,设立意见箱19个。累计发布信息370余条、微博90余条,收集医德医风建设、医疗服务、药品采购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0余条,回复率、满意率均达98%以上。
(三)推进院务公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网站等形式,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将医院工作职责、办事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全面公开,坚持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健康扶贫等事项,向患者公开收费价格和医疗费用清单等,向医务人员公开医院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接受监督。
四、工作效率情况
(一)强化便民服务。坚持行政审批和服务并举,办理各类卫生许可1534件。新办及更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11份;受理非农业人口再生育申请24例,“一非一农三孩”申请13例;办理农业人口生育服务证857例、三孩申请12例。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办结率达100%。2018年,县卫计局窗口被县政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3次,进驻职工被评选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10人次。全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鼓励政府办医疗机构医师到有需求的社会办医机构多点执业。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8人进行了多点执业备案,1人开展了多点执业。
(二)强化措施落实。今年以来,对全县1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对12家单位进行餐具抽检,共抽检样品120份,合格117份,合格率为97.5%。对餐饮具集中单位的选址、工艺流程、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1月开展检查7家,给予警告处罚7家。
(三)强化履职监管。既做到主动履职,又做到依法履职,今年以来,对20起行政处罚案卷实行正式处罚前告知和审核,对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4次,全年未发生执法差错案件,未发生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五、廉政建设情况
(一)突出“关键少数”抓廉政。县卫计局与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卫生院签订了《富源县卫生系统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了廉政承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63人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均按要求进行了述责述廉评议。
(二)坚持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讲节约、不攀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前三季度县卫计局“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3%。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全年未发生公车私用现象。
(三)强化廉政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人事、药品耗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和廉政警示教育200余人次,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加强对各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作风督查,全年组织作风督查活动12次,开展财务检查督查和“小金库”整治工作2次。
一年来,县卫计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奋发、严谨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履行好职责,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