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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8-12-20 18:20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恪守“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不断强化社会救助、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省级双拥模范县“五连冠”的目标,救灾、殡葬、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零”的突破,为富源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
县民政局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一)精准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以实施大扶贫战略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以“兜底保障一批”为目标,全面实施低保兜底助脱贫、医疗救助济脱贫、临时救助扶脱贫、特困人员保脱贫等民生保障工程,全力推进民政精准兜底保障脱贫。一年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的有5877户15781人,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补助金3427.6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94元;实施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2.71万人次,救助资金635.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83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50户892人;特困人员供养315人,发放供养金221.1万元。积极深入定点帮扶单位大河镇青龙、格宗村委会,落实帮扶责任,投入2个挂钩村委会帮扶资金24万元,发放救灾大衣330套,其中:青龙130套,格宗200套,将关爱贫困户落到实处。
(二)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的要求,注重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制度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完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及救灾物资发放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查找部门当前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认真对照“两项制度衔接不到位,农村低保户均保障率达不到2.0,存在按人施保、平均享受或轮流坐庄现象”等问题清单,扎实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按人施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县户均保障率达到2.1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的目标。截至11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7597户34558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81.58万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374元、194元。2018年以来,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36.15万元,特困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7980元;实施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7.65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60.13万元;实施城乡贫困居民临时救助1152户378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0.97万元;发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2386.4万元,惠及1.38万户3.4万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7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8.6万元。
(三)应急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健全完善灾情会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等机制。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不断提高紧急情况应对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加强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密切跟踪突发性自然灾害动态,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广泛开展减灾宣传和应急救灾演练,全民减灾救灾意识得到增强。统筹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储备衣服4366套,救灾棉被4393床,大衣791件,救灾大米10万公斤。下拨乡(镇)、街道救灾衣服3000套,被子3000床,大米31万公斤,2.6万人得到衣被、口粮救助,发放各类灾害救助款35.25万元,救助94户,灾区社会稳定。
(四)优抚安置政策稳妥落实。继续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创建成果,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富部队6家,为驻地部队发放慰问款物21万元;富源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认真组织开展优抚对象数据专项检查,使信息系统数据、书面档案材料与实际状况吻合一致。审批新增“两参”人员、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年满60岁烈士子女人员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02人。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惠及3883名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年发放“三属”、退伍军人等3824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886万元,发放烈士家属慰问包17个,社会化发放春节和“八一”慰问金43.94万元(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人均200元,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人均100元);认真落实改制下岗伤残军人医保和养老保险由县财政代缴制度;为341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17.13万元,发放43名优秀士兵、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人员奖励金2.41万元。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8年接收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士官173人,其中:自主就业143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83.276万元;30人符合岗位安置,其中:有6名申请自谋职业,按照扶持就业、自主就业、安排工作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全县24名退役士兵实现岗位安置,12月19日组织完成选岗,圆满完成安置任务。
(五)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加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村民自治、村务、组务公开机制,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确保基层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调研工作;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组织对全县125个行政村36个社区1808个村(居)民小组的名称进行核实,对全县7个城市社区、29个村改居社区以及125个村民委员会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门职责,将严防“村霸”滋生和黑恶势力把持和操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为201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打好基础,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六)专项社会事务规范有序。一是着力推动殡葬改革。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列出推进殡葬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县2000余名领导干部职工签订了殡葬改革《承诺书》,以墓地建设管理、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制造销售为重点,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全覆盖,启动县级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科学划定全县火化区,实施火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区划地名管理有序。地名普查任务按时完成,形成涉及11大类91子类普查成果,成果数据规范准确;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富源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富源部分)采词和编撰工作;将《富源县地名志》、《富源县地名文化》、《富源县行政区划图》作为本级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按要求完成涉及6条界线联检任务,其中:省界2条(富—盘、富—兴线),县界2条(富—麒、富—沾线),乡(镇)界2条(营—竹、营—富线),所涉及界线全长448.19千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个十百千’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富源县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时限为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主要涉及12个乡镇(街道)16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2018年有联检任务乡(镇)已经完成此项工作。三是强化社团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富源县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所有社会组织都纳入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精心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203个,其中:社会团体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1个;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21个,其中:单独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6个,联合组建党支部15个,共有党员113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48.3%;2017年度年检参检率为83%,合格率为100%。
(七)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职责担当,切实强化履职尽责,着力提升社会福利社会化和公共服务水平,群众识别度和满意度双提高。一是稳步推进养老产业改革。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面探索创新,凝聚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老年公寓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深入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完成乡(镇)街道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逐一对全县农村敬老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二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放8694名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金630.76万元,全年新增912人,停发2637人(死亡人员和3级、4级残疾人低保取消人员),变更261人(残疾等级变更)。三是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2018年,全县共发放344名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金413.91万元,新增39人,因超龄等原因停发23人,虽然超龄但仍在读书的儿童续发51人。四是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动态管理和关爱服务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100%签订监护责任书。已录入全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留守儿童10887人,困境儿童10477人,农村留守儿童100%签订了监护责任书,县级建立了儿童福利中心,全县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儿童督导员12名,儿童主任161名。五是加强福彩销售站点规范管理。2018年1月—9月电脑福利彩票销量2956万元,中福在线881万元,刮刮乐35万元,为76个投注站点装修(更换)门头门柱,97个投注站点办理综合业务安全接入手续和续签合同手续。
(八)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2016年以来,共争取上级重点项目补助资金5772万元,一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成。一是建成县殡仪馆,完成综合楼2683.57平方米、食堂餐厅2771.50平方米、业务楼1452.56平方米及场地绿化、室外水电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任务,完成了县殡仪馆进出场道路建设。二是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位于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大麦塘,规划用地430亩,项目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由云南厚德宝祺生态陵园有限公司投资开发,2018年9月11日,县人民政府与该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截至目前,征地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项目用地手续报批等前期工作。三是按照《富源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方案》要求,全县12个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基本完成,下拨建设资金525万元,实现了全覆盖。四是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含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库、残疾人托养中心5个子项目,该项目位于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大窑上,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5亩,总建筑面积35725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21亿元,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
二、正风肃纪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着力治懒增强、治庸提能、治散强纪,使“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执政理念得以彰显和落实,创优民政勤政务实的为民形象。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开展“三清”服务(即:各项业务办理手续“一次清”,发放资料“一手清”,解答问题“一口清”),主动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承诺,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信箱,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作风督查。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做到一刻不放松、不停顿。强化明察暗访,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组的监督,大力整治部门服务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问题,统一集中受理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有效杜绝了无故离岗、工作不在状态、做事拖拉等不良现象,以良好的作风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严守纪律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意见清单,重新组织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和差旅费报销管理等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全局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和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巩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
三、办事公开
以“阳光型、规范型、服务型、满意型”机关建设为标准,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推进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一年来,不存在政策法规等方面应公开未公开、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和公开承诺不兑现等现象。一是部门权责公开。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等11类行政权力,对现有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许可9项(即: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基金会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发、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遗体延期火化审批、遗体异地运输审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行政处罚40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强制8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共7类104项行政职权;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08项,“追责情形”共计704项,取消证明事项9项,公布公共服务事项13项,社区治理权责清单6项,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向社会公开。二是部门职责公开。将部门政策法规、科(室)职责、办事依据、流程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信息进行公开,让各职能科(室)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对不能直接到部门咨询,需要电话了解、上网查询的群众,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尽可能地为需求群众服务。三是热点问题另行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承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全面实行透明管理,全部纳入县阳光监督平台监管,确保民政资金高效、阳光、安全运行。
四、工作效率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使“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执政理念得以彰显和落实,创优民政勤政务实的为民形象。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满意率为90.3%。一是建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站为平台,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完善“救急难”临时救助工作,下放乡镇民政部门1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时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优服务。认真落实“应进必进”和“两集中两到位”有关要求,将部门婚姻登记工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部门、人员、事项、流程全部进驻,取消婚姻登记收费,进驻事项授权充分。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646人,离婚登记1900人,补领结婚证5329人、补领离婚证43人,登记合格率均为100%。三是促和谐。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重灾户、五保孤儿等对象943人,发放慰问金37.32万元,充分发挥部门“雪中送炭”的职能作用。以“解三难”为突破口,加大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涉军群体稳定。四是助脱贫。以“兜底保障一批”为目标,全面实施低保兜底助脱贫、医疗救助济脱贫、临时救助扶脱贫、特困人员保脱贫等民生保障工程,全力推进民政精准兜底保障脱贫。一年来,全县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补助金3427.6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94元;实施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2.71万人次,救助资金635.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83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50户892人;特困人员供养315人,发放供养金221.1万元。扎实深入大河镇青龙、格宗2个村委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43名帮扶干部第一时间完成“对号”结对工作,按要求开展帮扶工作。2018年,投入挂钩帮扶项目资金20万元,工作经费4万元(青龙村12万元、格宗村12万元)。
五、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从严从实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层层传导和落实。一是严把“责任落实关”。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关”。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用“菩萨之心、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爱岗爱民、创新创业、争光争气”民政行为规范,坚持不懈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三是严把“整改落实关”。以县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和县人大评议为契机,扎实抓好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32个问题、县人大评议反馈3个问题和4条建议的整改落实,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四是严把“资金监督关”。加强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检查民政资金使用发放,自觉接受纪检组、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安全。五是严把“权利行使关”。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项,梳理完善权责事项7类108项内容并进行网上公示,免除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取消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六是严把“作风纪律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在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各项民政工作协调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不断拓展,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现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相适应,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与现行救助能力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民政部门责权不统一,民政基层力量还有待加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委以重任,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寄予厚望,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予以关注,我们将以此次社会评价为契机,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机遇,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全县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富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