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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龄办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老龄办
  • 015158708/2022-07251
  • 2018-12-20 18:29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上级老龄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宗旨,创新思路,履职尽责,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引领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履职担责,不折不扣推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努力争取,2016-2017年省市批示准实施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8个,除民政部资金3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0.61万元,2018年经验收市级到位补助资金33万元。
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老龄办的精心指导,县老龄办主动作为,多次深入各项目点督促指导项目建设,经过各级辛苦努力,全县8个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12月20日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4个:老厂镇的大格村、墨红镇的普冲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十八连山镇的卡锡村、竹园镇的大路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在建工程2个:墨红镇的墨红社区、大河镇的脑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开工的2个: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竹园镇新街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配合省级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完成了2016年—2017年度8个养老服务项目的省级绩效评估。争取市老龄办支持20余万元的设备,建成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完成。5月、7月、10月先后召开三次专题培训会,对全县高龄老人统计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文就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信息统计的对象、时间和工作步骤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全县共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12741人,生活补贴793.36元,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11576人,90-99周岁老年人1145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20人,争取省市补助171.11万元。
(三)“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完成较好。2018年按照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县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富源支公司主要领导结合富源实际,多次分析,联合下发了《富源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富老办字[2018]3号)和《关于表彰2017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富老办字[2018]4号)2份文件, 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富源县2018年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会议,对全县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全县共承保老年人8709名,收取保险费43.5万元。
(四)热情服务,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富源县老龄办坚持“严、快、实”的作风,建立“马上办理、限时办结”工作服务制,对前来人办证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马上办结,现场领证,让群众少跑路,节约出行开支,减轻群众负担。在无办证经费的情况下,仍聘请专人及时免费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655件,现场办结率100%,老年人满意率100%。
(五)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弘扬传统美德。一是深入开展以《老年法》为主的宣传贯彻活动。2018年敬老月期间,县广电部门在县电视台播放敬老爱老宣传标语10余次,发放到村(居)组致全县老年人慰问信5900余份,发放《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册5900余份,向全县老年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30余次。二是争取市县老促会支持经费12.7万元,支持老年幸福餐桌,基层老协会建设,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老人、独居老人180人开展助医助养活动。全县发放慰问金20余万元,并为高龄老人送去大米、食用油和棉被等慰问品。全县召开座谈会50余次,宣传媒体向老年人宣传各级党和政府的惠老优待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重视关心老年人晚年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三是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在“敬老月”期间,县、乡、村老年协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县老体协举办了县直党政机关2018年“庆国庆”“迎重阳”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开展门球、地掷球、气排球和文艺表演等项目。县老年大学、老年合唱团开展“迎重阳”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期间,胜境街道、墨红、大河、竹园、后所、十八连山等先后举办了老年人体育运动会。
(六)管理服务好涉老社团。2018年以来,在缺少活动经费的情况,县老龄办加强对涉老社会团的管理和服务,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为老服务。帮助指导县老体协、县老年合唱团、县老书协、县老促会完成了社团年审工作。县老体协组织广大老年人先后成功举办了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3次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同时按照市老体协的安排,先后完成了三八节的巾帼杯、菜花节的菜花杯、少数民族的和谐杯、家庭的夫妻杯、农民的丰收杯等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深受广大老人好评。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开展了助医助养活动1次。县老书协、县老年合唱团每逢节假日都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老年人愉身心,安享晚年。
(七)抓好老龄外宣工作。加大老龄外宣力度,全年撰写老龄工作信息6条(其中脱贫攻坚信息3条),被今日头条采用2条,被省老年报采用2条。完成全县12个乡镇街道及22个县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老龄宣传新闻联络员(通讯员)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成立了《富源县老龄宣传新闻通联站》并挂牌,完成登记全县老龄宣传新闻联络员34名。完成基层老年人调研报告4篇并上报市老龄办。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做到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上党课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党员干部带头履行义务与践行服务相结合。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身上,贯穿于老龄工作之中。全年没有干部职工被县作风办通报批评,无“吃空饷”情况。
(九)围绕脱贫摘帽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项目帮扶。为解决大路村老年人无活动场所的难题,县老龄办及时与市老龄办对接,为大路村争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1个,争取省市老龄部门项目补助资金26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2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万元。通过努力实施,该项目2018年10月顺利通过云南省老龄办委托的第三方项目绩效评估,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资金帮扶。2018年以来,县老龄办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为大路村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万元。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叶维华协调竹园镇永安煤矿支持大路村工作经费1万元;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驻村工作队员个人出资0.35万元支持大路村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实物帮扶。2018年以来,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有关部门,为老龄办挂钩帮扶贫困户3户送去大米8袋120公斤、棉被3床,折价3200元。为改善贫困户人居环境,争取曲靖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支持县老龄办开展大路村脱贫攻坚工作,为挂钩贫困户11户购买水泥60吨,折价2.3815万元,共硬化村内道路210米600余平方米、场院580余平方米,修建厕所2个;购买软籽石榴苗300余株,发给县老龄办挂钩贫困户试栽。县老龄办支持贫困户沙发4个,茶几1个,椅子2个,价值2600余元。四是党员帮扶。为全面落实贫困户有厨具、有家具、 有家电、有衣被的“四有”,县老龄办干部职工力所能及,慷慨解囊,自愿为6户挂钩贫困户购买床3张,碗柜1个,沙发3个,凳子10个,衣架40个,茶几1张,薄桌2张,衣柜2组,电视机1台,电线120余米等必备家具,折价7500余元。
二、正风肃纪
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支委会、党员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组织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利用网络开展在线学习,圆满完成了2018年学习任务。
二是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如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拨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老龄办依据每月1次的支委会、不定期的党政班子会和每周1次的例会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单位领导干部都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做到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整个民主生活会气氛热烈且充满辣味,达到了增强团结,增进友谊,增强自身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形象的目的。
三、办事公开
一是抓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18年公开党委政务专栏4期,公开2017年县老龄办决算表、2018年预算表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1次。全年共公开党员党费收缴情况12次。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充分依托政府信息网站、《今日头条》、“阳光监督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发布《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证服务指南,老龄工作信息,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效率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专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公开办证服务指南,办证工作人员作出承诺,做到即办即理、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树立老龄部门服务窗口形象。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处理农村老年人维权纠纷3件,法律及老龄政策咨询35人次,接待老年人来电来信来访116人次。
五、廉政建设
一是带头示范,压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提案
督办,2018年完成办理县法制办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开展廉政谈话1次和上专题党课4次。与单位6名在职党员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上级要求做好述责述廉报告,做到如实报告,内容具体。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未出现违规兼职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情况,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每逢节假日,双休日及时将公务用车封存在指定位置,及时上报县作风办备案;认真落实县管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2018年单位干部职工未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


富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