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林业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林业局
  • 015158708/2023-08532
  • 2018-12-20 17:34

为客观反映县林业局2018年度各项工作,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广大群众和评价代表了解、查询林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18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860号)要求,现将县林业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参评代表阅评:

一、履职尽责,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全年实施营造林项目4.81万亩,其中,石漠化综合治理2.5万亩,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人工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0.01万亩,中央森林抚育项目0.5万亩,沪昆高铁沿线绿化造林0.2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0.4万亩,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0.2万亩。

(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完成核桃提质增效3.05万亩,共嫁接核桃2.35万株。二是布设27个核桃产量固定监测点,2018年全县核桃干果产量达1200吨,产值达3000万元。三是组织13个富源坚果产品(其中核桃产品9个、山核桃产品2个、花椒产品1个及松籽产品1个),参加了“2018年云南·昆明坚果博览会”,加强了林业产业新平台对外交流合作。四是已发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户,林下特种养殖企业21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98个。

(三)强化灾害防治,筑牢安全防线。一是通过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2018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1次,控制在市下达的7次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6‰,控制在市下达的1‰ 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为100%;火案查处率为100%,实现了连续2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二是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全年监测森林面积124.7万亩,监测覆盖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9万亩,防治2.9万亩,防治率100%,成灾率为0;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89份,检疫调出苗木59.7万株,检疫木材2457.4立方米,种子、苗木、木材的调运检疫率均达100%;产地检疫种苗781.85万株,面积74.82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四)强化林业执法,维护林区稳定。扎实开展“利剑行动”“打击非法破坏林地”和“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违法打击专项行动”等,共出动人员540人次,其中警力335人次,出动车辆180台次。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15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破案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移送起诉14起;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1起,处罚101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强化资源管理,严守生态红线。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校核认定国家级公益林115.64万亩、省级公益林12.1万亩,争取到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88.41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93万元。二是切实加强采伐监督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3份,采伐蓄积2172.9立方米,出材量1197.06立方米。三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初审上报审核征占用林地31件,面积106.1431公顷,其中,已获省林业厅批准23件,面积32.2885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420.2615万元。

(六)开展创森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中的5大体系40项指标,采取措施逐项落实,完成营造林4.81万亩,完成面山植被恢复480亩,建设森林精品村庄2个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森林采摘体验基地1个、森林人家1个,完成义务植树275万株;组织发放创建森林城市宣传资料620余份,解答群众创建森林城市疑难问题200余人次。完成花园式森林景观大道建设3.3公里,栽植香樟1309株,云南樱花792株,滇朴8株,加拿利海枣395株,尖叶木樨球915株,灌木及边坡草坪31369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完成富源县胜境中学森林校园建设;完成50公里水岸绿化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通道绿化302公里。

二、正风肃纪,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县林业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局长赵柒军与科室(部门)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19份,拟定了《富源县林业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对全局113名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公务车辆管理,落实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停工作;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申报工作,杜绝了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情况的发生。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办事公开,公共权力阳光透明

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兑现公开承诺,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存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应公开而未公开的现象。暂停了森林植物检疫费的征收,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即不征收,杜绝了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及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的发生,构建了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各项公开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推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良好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四、转变职能,工作效率有效提升

深化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梳理10类职权类型,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避免了职责交叉、分散和职责缺位、越位情况,规范了权力运行。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减少了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让群众、让企业少跑路,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行政效能。

五、强化领导,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进一步强化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一岗双责”中的主体责任意识,党委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23名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政班子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各自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环节进行全面查找,制定了防范措施,作出了监督承诺,杜绝了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和利用公共权利谋取私人或单位的特殊利益等现象。






富源县林业局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