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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1-02714
  • 2019-04-16 16:53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000
富源县住建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富源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住建局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源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11)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2号),设立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社科)、法规监察科(执法稽查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治理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重点,加速推进富源北城建设。以富源北城建设作为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高位推动、合力攻艰,高瞻远瞩抓规划,全力以赴抓机遇,千方百计抓融资,齐心协力抓建设。
2、抓基础,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管护。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是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效果显著。
3、抓统筹,全县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一是重点开展城乡“四治一拆”工作,城市管理卓有成效。二是突出村庄“七改三清”中的“三改一清”工作,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4、抓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有力。一是抓好行业扶贫工作。二是抓好驻村扶贫工作。
5、抓房管,群众住房得到保障。房管部门加大对硬件设备的投入,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通了档案影像化管理、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及商品房购销合同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等接口。
6、抓招投标,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标后管理,对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完善交易中心服务功能、服务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有形建筑市场的交易平台。
7、抓人防,防空建设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宣传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将人民防空手续列为建设工程手续办理的前置审批,未办理人防手续的不办理其它各类手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110人。在职实有1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1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1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91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13.82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13.82万元(本级财力7521.82万元,专项收入39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13.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1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82万元,项目支出3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用于遗属补发发放;210类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212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支出;2120104城管执法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局执法经费及协管人工资;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主要用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主要用于市政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主要用于房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档案馆和人防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及环卫车辆维修维护费等;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主要用于招标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公共绿地管养、县城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及污水处理费等;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单位总支出791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4.4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74.63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环卫保洁、执法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部分工资及遗属补助发放)。项目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公共绿地管养、县城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及污水处理费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采购预算资金828.1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69.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8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是197.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5万元。本年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371.45万元,下降了65.24%。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是富源县综合执法局将部分街道的环卫清扫工作承包出去,减少了环卫清扫、清运车辆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富源县综合执法局机构扩充、人员增加。
(二)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4416.6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97.22万元,上升了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工资的增加。
(三)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4665.05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了1465.05万元,下降了45.78%,原因是2017年项目预算年度未完成,结转至2018年,导致2018年年度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为实现其职能职责而发生日常运作费,包括办公经费、职工培训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综合执法局协管员聘用人员工资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445.88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463.77万元,同比增加了17.89万元,上升了4.01%,原因是北片区的建成与投入使用,综合执法局需增加执法人员,相应的增加工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为实现以下内容:
1.抓重点,加速推进富源北城建设;2.抓基础,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管护;3.抓统筹,全县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4.抓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有力;5.抓房管,群众住房得到保障;6.抓招投标,严格规范市场行为;7.抓招投标,严格规范市场行为;8.为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精准发力。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6日

下载: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