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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民宗局决算公开

  • 富源县民宗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8-24 15:24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基本概况
一、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组织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侨务政策、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机对外交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和侨务联谊活动;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侨务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和归侨侨眷生活、学习和参观考察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县财政对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83号文件)规定,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宗教科、侨务科。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年末实有人数6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决算总收入1725739.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539.25元,占总收入的93.2%。;其他收入117200元,占总收入的6.8%。上年结余50551.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53124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20.25元,占总支出的90.3%。其他资金支出147920元,占总支出的9.7%。2017年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801.2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年末结余245050.90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120.25元,人员经费支出1036020.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0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0.1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14.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04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77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3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118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8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815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1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340元。
1.2017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18元。其中:运行维护费62818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示范区建设及扶贫挂钩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587人,接待费开支4534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9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入资金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资产总额75.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万元,固定资产3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19 36 39.1 0 34.04 0 5.0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