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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7-08-21 10:38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拟订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各类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富源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本年无变动。
2)、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4名。其中,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2名(正股级)。
3)、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副站长1名。
4)、富源县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多措并举,污染物总量减排圆满完成。按照曲靖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曲靖市2016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6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在0.7794万吨,比2015年减少0.46%;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0892万吨,比2015年减少0.5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7366万吨,比2015年减少4.0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2076万吨,比2015年减少1.00%。根据2016年底核查上报减排材料,2016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711吨、855吨、43414吨、21892吨,分别比2015年减少1.52%、4.61%、12.01%、1.82%,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公司滇东电厂正常生产机组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正常生产机组综合脱硫效率在96%以上,综合脱硝效率在81%以上;富源县老厂宏发水泥厂综合脱硝效率在59%左右,均能满足管理减排要求;富源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预计全年处理水量为872.34万吨,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20.51吨、氨氮49.97吨,超过了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6吨、氨氮5吨的城镇污水厂削减目标任务;富源县墨红镇吉克晓和养殖场基本满足“干清粪+雨污分流+废弃物综合利用”要求,富源县中安镇白马山综合养殖场因市场下行等原因业主主动实施关停。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措施,圆满完成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严把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注重从源头预防。一是2016年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审批权限及办事指南要求严格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准入关,注重从源头预防。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共计105个(其中,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个,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84个)。二是按照《富源县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139个建设项目全部清理整改,完成率100%。
(三)强化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一是强化培训、提升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丰富职工的业务知识,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二是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及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站全年常规监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计监测20天(一个季度监测5天),共采样100余个,获取监测数据200余个;地表水常规监测获取监测数据60余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每月监测一次,共编制监测报告12份,提供数据1200余个;完成县域生态考核监测4次,编制监测报告4份,提供数据80余个;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数63个。三是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在中心城区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县城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已建成调试完毕,运行正常。
(四)严格环境监管,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工作中,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为主线,贯穿于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环境监察等全过程,进一步规范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2016年新办理排污许可证7个,换发排污许可证11个,变更换发排污许可证9个,年检发放排污许可证37个。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2016年5月份,对我县辖区内的响水河和东堡龙潭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环境状况评估,为全面掌握水源地环境状况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三是加强对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第19号令),对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国控企业扎实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推动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目前,我县辖区内除云南曲靖德鑫煤业有限公司数据有效传输率仅达33.4%外,其余国控企业数据有效传输率均能达90%以上。四是全面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依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发[2014] 103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建成4家机动车检测站,建成简易工况法尾气环保检测线8条,其中轻型气柴混合线4条,重型柴油线4条,已于2016年3月21日全县正式启动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标志着富源县机动车尾气检测序幕全面拉开。五是开展销售及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工作。依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开展曲靖市销售及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曲环通[2016] 76号)文件要求,调查确定了辖区内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14家和1家事业单位,并于2016年8月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六是积极推进县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提升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能力,对全县35个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县级中心平台联网,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的联网工作,12家企业已安装待联网,其余企业正在安装。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加大示范点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编制完成《富源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印发了《富源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工作,按照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要求,后所镇、黄泥河镇共22个自然村创建为“曲靖市生态村”,圆满完成两个乡镇80%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同时启动后所镇、黄泥河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现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已上报省厅等待审查。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富村镇迤佐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白石岩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竣工,正在办理验收手续。《富源县黄泥河镇黄泥河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市级专家评审,争取到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1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前置审计和招投标工作。
(六)注重源头管控,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监管。代县人民政府编制了《富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印发至各单位。督促10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对未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明确了要求。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将县城区和部分乡(镇)、街道医疗废物交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目前已签订合同8家。完成全县42家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三是强化辐射监管。对全县的涉辐射企业进行排查,现完成9枚放射源收贮,对后所煤矿15放射源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通过排查监管确保了全县的放射安全。
(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整治环境突出问题。一是环境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富源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建立富源县县、乡两级环境监管网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高密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分别确定了各片区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同时,县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源排放强度和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确定19家企业为县级重点监管企业。并制定了《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富环发〔2016〕50号),按照环境监管监察人员、监察对象随机抽取的办法,每季度对30%的重点排污单位、20个一般排污单位、50%的特殊监管单位进行抽查。同时,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公开查处,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二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按照省市要求,印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5]45文),成立了富源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行业、县城饮用水源、群众反映强烈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共排查建设项目(企业)192个。三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环境违法实行零容忍,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县共查处包括移送行政拘留、停产、查封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2件,共罚款82万元。办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20件信访件,认真开展回头看期间,认真办理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四是排污费征缴做到应收尽收。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费的管理使用,扩大征收面,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富源县县级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建立县级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2016年共征收排污费490.59万元,下发排污费征缴通知书5份,催缴金额84.93万元。五是加大群众信访办理力度。目前为止,共受理信访件65件,共受理信访件65件,办结63件,正在办理2件,处理率达100%,办结率9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2.富源县环境监测站……
3.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
4.富源县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5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9万元,占总收入的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0万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减少33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空气自动站建设完成)。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9万元,占总支出的46.16%;项目支出694万元,占总支出的5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运行。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与上年对比减少33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空气自动站建设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41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2.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65.5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6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5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办起食堂,一般接待就在内部食堂,故相对减少接待开支;二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辆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3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3万元,增长/下降2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减少,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占43.4%;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占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富源县环境监测、监察及环保工作相关业务开展(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及环保工作相关业务开展及业务培训(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相关费用减少,二是接待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环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7.86万元,印刷费1.48万元,电费0.7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3.37万元,差旅费3.49万元,维护费2.37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劳务费4.26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万元,办公设置购置1.1万元。
(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4.3万元,实际采购办公设备3.9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无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无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无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下载: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