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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富市监告〔2019〕1号)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9-12-03 22:13
为了维护富源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法经营单位,消除区域性、行业性和群发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全县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正在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5日前,能主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且符合登记许可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的,我局将及时给予办理证照,免予行政处罚。
二、对暂不具备登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证照,免予行政处罚。
三、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登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四、对逾期拒不整改或仍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874-4612255。
特此通告。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
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