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000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7号)、《中共富源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富发〔2019〕4号)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发〔2019〕5号)精神,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全县医疗保障成效集中排查,强化衔接政策宣传,落实分类参保资助,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实现重点人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覆盖。
2.切实保障医保待遇。严格执行曲靖市2023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待遇保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联合税务部门做好2023年度参保清算工作,对个人缴费人数、税务入库人数、信息录入人数等开展比对汇审,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录尽录、人款相符,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
3.健全经办机制,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制定印发了富源县“暖心”服务行为规范和“不能办”说明制度,并定期督促落实。通过调整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医保政务服务41项,线上可办事项达29项,线上可办事项率70.73%。积极推动移动支付上线,富源县人民医院、富源县中医医院开通门诊医保移动支付,住院医保移动支付正在优化调试中。通过公开、公正、公平评审4家医院,5家药店开通了“双通道”,现流转处方在测试使用。优化政务经办服务,在经办窗口现场即时办理外,POS机刷卡缴费、“医保网厅”“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医保业务办理等充分利用。
4.医疗保障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大招采频次和力度,国家和省级累计集采药品达562种,市级集采药品达137种、医用耗材达9类300种。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完成各批次集采药品和耗材在平台系统的报量工作,对报量低于上年约定采购量的进行调查核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调查1次;4家医院、5家零售药店持续做好药品“双通道”保障;完成2022年DRG付费清算,组织4期全县、2期市级DRG付费培训。
5.加强政策宣传。2023年3月组织业务人员3次深入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保进病房”服务,扩大医保政策知晓率。5—8月和10月分别赴竹园镇、大河镇、墨红镇、古敢乡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面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同时到医疗机构督促医保政策落实情况,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我局已印发12万份宣传折页、宣传条幅660个、召开4次培训会议(对医疗机构培训2场,基层干部培训2场)、制作宣传音频1份,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20篇医保民生信息。
6.深化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运用网站、微信朋友圈、抖音、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渠道,定期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画2400余张、医保知识宣传折页2万余,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暨义诊3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7.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省、市局要求,组织实施2022年市级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针对2022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基金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相继完成了检查检验占比60%以上专项检查;死亡后发生费用人员专项检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检查追回专项基金“体检式”住院和集采药品耗材使用专项整治等上级安排的重要行动。
8.统筹做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法治政府、挂钩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扫黑除恶、信访、政务公开信息、统战、双拥、工会、共青团等县委、县政府、市医疗保障局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县级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及法规科、医药价格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和稽核科。
所属单位1个:富源县医疗保险中心(独立编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2.富源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人员超编原因为:我单位2019年成立时,核定富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截至2023年12月在职在编行政人员6人,未超编制数。下属单位富源县医疗保险中心原核定事业编制32名,2023年根据《中共富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富源县医疗保险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富编〔2023〕22号)文件,事业编制减少至18名,截至2023年12月在职事业人员26人,导致超编制数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1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37万元,下降10.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37万元,下降10.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出和在职转退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性费用减少。2.单位部门五险一金部分年底暂未缴纳。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科目分类调整,导致原部分基本支出内支出事项调整至项目支出,和部分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9万元,占总支出的80.86%;项目支出137.30万元,占总支出的19.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37万元,下降10.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33万元,下降17.88%;项目支出增加43.96万元,增长47.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出和在职转退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性费用减少。2.单位部门五险一金部分年底暂未缴纳。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科目分类调整,导致原部分基本支出内支出事项调整至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4.86元,主要用于:2023年“富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率达到国家规定当地常住人口的95%及以上,做好本部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
2.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支出46.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督等方面工作。
3.改制存续企业的原退休人员及国企改革自谋职业人员大病险项目资金支出66.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已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改制存续企业的原退休人员及国企改革自谋职业人员单位部分大病险,此部分人员大病医疗得到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2.37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出和在职转退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性费用减少。2.单位部门五险一金部分年底暂未缴纳。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科目分类调整,导致原部分基本支出内支出事项调整至项目支出,和部分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具体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67.47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支出16.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3.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40.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科目支出0.4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6.4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7.9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13.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84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科目支出4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43.3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3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64%,完成年初预算的38.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进一步确认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公务用车0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规范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较预算支出率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2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规范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6万元,比上年减少12.67万元,下降17.44%,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事业发展,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基金稽核力度、优化医保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3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98万元,固定资产83.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