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60100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到富源(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4.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15.完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贯彻落实;结合富源实际,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县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职业卫生监管与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迎难而上、踔厉奋发,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狠抓就业创业,夯实民生之基,全县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2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36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93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12户,贷款发放金额13,954.00万元。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彰显人社情怀,把社保民生安全体系织密扎牢。2023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2.3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9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2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50,478.32万元。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人事管理,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积极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晋升、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等工作,2023年免试安置公费师范生12名,特岗教师转编录用91人,事业单位委托招聘53人,定向招聘1人,招募“三支一扶”25名,能源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17名,县外富源籍教师“归雁计划”选调教师204名,退伍转业人员安置24名。四是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欠薪,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2023年接收欠薪线索1932件,办结1912件,办结率99%,为5361名职工成功追收工资5,416.1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立案受理760件,调解结案560件,调解率达73.68%,裁决200件,法定时限结案率100%,涉及相关待遇金额 4,796.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金和财务管理科、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综合档案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6个事业单位没有独立核算,单位收支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比编制数少1辆,原因是编制内1辆车报废但未重新购置新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84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1.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2万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5.38万元,增长27.8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29.53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84.15万元,下降93.69%,主要原因是上年清理往来款增加其他收入,导致上年度其他收入基数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53万元,占总支出的16.33%;项目支出8,285.09万元,占总支出的83.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36.24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2,370.34万元,下降59.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2,263.73万元,该项支出2023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项目支出增加4,706.57万元,增长131.52%,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增加,且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金2,467.68万元(该项支出上年度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7.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5.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就业创业补助资金4,000.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99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3.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补助资金2,743.8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遗属生活补助、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先养后退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补助、社会化管理人员待遇等支出。
4.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6.1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生活费及交通费等支出。
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1.00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支出。
6.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70.8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工程款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上年相比增加2,330.53万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是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就业形势的冲击,本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遗属生活补助费,改制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补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等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6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培训期间交通费、生活费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吸纳就业奖补、稳岗补贴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9万元,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万元,决算为5.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12%,完成年初预算的7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万元,决算为6.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88%,完成年初预算的7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万元,决算为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万元,决算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5万元,增长11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3万元,增长311.3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单位自有资金结算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基数较低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2万元,增长52.9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使用单位自有资金结算导致比较基数较低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使用单位自有资金结算导致比较基数较低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伤事故核查、农村劳动力转移、欠薪案件查办、职业技能培训现场检查、社会保险待遇核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7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调研,以及乡镇业务人员到我单位办理业务、汇报工作、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7万元,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度略有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开展本职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33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82万元,固定资产2,060.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8.5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7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7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