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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12-04 12:03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1000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富源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兜底保障坚实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监测预警和常态救助功能,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加大申办流程和操作步骤业务培训、政策宣传,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研究制定《富源县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真正做到了“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扎实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充分运用“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2)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加快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聚焦基层自治强基,加快建立完善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现代化基层治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运行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制定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社区)干部职责清单及流程图,村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认真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与录入,队伍管理、组织管理等数据录入率达到95%以上。研究制定《富源县党建引领推进“五社联动”实施方案》,着力“五社联动”要素培育,强化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运行管理,加大社工人才培育力度,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强化政治引领和日常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工作,落实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清理,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制定出台《富源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全县特殊困难老年人管理台账。高龄老人福利得到有力保障;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和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养老政策落实落细。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项权益得到保障。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4)殡葬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放)率100%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定出台《富源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管理办法》,持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提升基本殡葬保障服务供给能力。

(5)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建立富源县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完成《富源县地名志》出版审稿;开展县工业园区道路命名审批、备案、公告7条。完成省界“滇黔线”(富源至盘州段、富源至兴义段)和市内县界富源县和沾益区、麒麟区平安边界创建及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联检、巡查工作,巩固平安边界建设成果。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是婚姻、收养登记严格依法,持续加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建办、综治办、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殡葬管理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区划地名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所属事业单位6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

1.富源县殡葬管理所;

2.富源县社会福利院;

3.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4.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

6.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

1.富源县殡葬管理所;

2.富源县社会福利院;

3.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4.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

6.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纳入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2023年末,富源县民政局有2辆殡仪服务用车未购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04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49.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91万元,下降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91万元,下降0.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2020年民政管理对象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2023年民政管理对象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4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49万元,占总支出的3.56%;项目支出21,264.49万元,占总支出的96.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91万元,下降0.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007.10万元,下降96.03%;项目支出增加18,994.19万元,增长836.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总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年民政管理对象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在基本支出中核算,2023年在项目支出中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2%。人均支出17.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64.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富财〔2023〕1号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专项经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

2、富财社〔2023〕52号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357.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委托业务费及培训费支出268.60万元,发放高龄津贴支出89.10万元;

3、富财〔2023〕1号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支出96.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建设支出;

4、富财〔2023〕1号富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资金占用费专项资金支出34.8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施工方贷款利息支出;

5、富财〔2023〕1号非税收入资金支出29.18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收费返还支出;

6、富财〔2023〕1号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市级补助资金支出166.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委托业务费支出;

7、富财社〔2023〕93号民政事业第二批专项资金支出273.1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建设和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支出193.00万元,用于发放高龄津贴支出80.10万元;

8、富财〔2023〕1号遗属补助专项资金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9、富财预〔2023〕26号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专项资金支出19.8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10、富财社〔2023〕72号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3,270.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支出70.00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00.25万元;

11、富财社〔2023〕4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3,410.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支出468.90万元,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85.95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674.13万元,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支出289.19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万元,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71.84万元;

12、富财社〔2023〕95号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市级补助资金支出37.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

13、富财〔2023〕1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支出11.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

14、富财〔2023〕1号高龄补贴补助资金支出733.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

15、富财社〔2023〕21号惠民殡葬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殡葬行业购买设备设施支出;

16、富财〔2023〕1号遗体跟踪处置奖励资金支出190.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体跟踪处置奖;

17、富财〔2023〕1号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专项资金支出1,397.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8、富财预〔2023〕26号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支出271.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9、富财社〔2023〕96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级补助资金支出134.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0、富财社〔2023〕109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332.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6.63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43万元,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0万元;

21、富财〔2023〕1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2、富财社〔2023〕8号春节慰问活动专项资金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慰问金;

23、富财〔2023〕1号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支出;

24、富财社〔2023〕94号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支出147.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和儿童之家建设补助;

25、富财综〔2023〕42号民政社会福利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养老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和敬老院运营补贴;

26、富财社〔2023〕53号老年人福利补贴资金支出99.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

27、富财综〔2023〕47号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及建设一次性补助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敬老院建设一次性补助;

28、富财社〔2023〕11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及孤儿助学资金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助学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7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相比减少239.09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对象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9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8%。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3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2)、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

(3)、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59.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社聘人员工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工资、殡葬收费返还、精神障碍社区建设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代管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和一次性死亡抚恤;

(8)、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588.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902.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和高龄老人服务补贴;

(10)、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0.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体跟踪处置奖;

(11)、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803.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12.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13)、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174.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14)、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89.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

(15)、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2.68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76.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

(17)、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0.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减下放人员、小乡干部人员、两案人员生活补助;

(1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慰问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22499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9万元,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77%,完成年初预算的4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万元,决算为8.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万元,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力紧张,未按时拨付“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2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32.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7万元,比上年减少361.26万元,下降91.9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委托业务费在项目支出中核算,上一年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6,16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0.14万元,固定资产14,820.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33.7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6.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89.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富源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1111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