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506010101000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县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是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提名,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富源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10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开展视察、调查、调研37次,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依法任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接受辞去职务17人次,补选县人大代表14人。圆满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县人大法制委员会。(2)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3)县人大民族宗教与外事华侨委员会。(4)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5)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6)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7)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8)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9)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的原因为机构改革,编制减少。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97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41万元,下降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41万元,下降8.4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人员5人。二是职工基础绩效奖未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7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34万元,占总支出的87.77%;项目支出118.80万元,占总支出的12.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41万元,下降8.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84万元,下降10.20%;项目支出增加7.43万元,增长6.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人员5人。二是职工基础绩效奖未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852.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生活等人员经费支出71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经费:预算项目资金188.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6.73万元。会前确定的绩效目标全面实现,会议听取和审查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富源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批准富源县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富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10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开展视察、调查、调研37次,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依法任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接受辞去职务17人次,补选县人大代表14人。圆满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2.工作补助经费、人大代表活动专项资金。所列两个项目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履职能力提升、开展代表活动等方面,资金用途相近,统一进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能力提升(开展培训等)、开展代表活动等方面。资金安排情况: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0.72万元。人大代表活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资金12.9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2.9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工作站1个,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更加广泛地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
3.一次性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资金25.9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5.9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兑现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等补助资金25.98万元。
4.遗属补助经费。预算项目资金3.2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及时足额兑付2023年遗属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9.41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人员5人。二是职工基础绩效奖未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万元,决算为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7.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5%,完成年初预算的7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51.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35万元,下降3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28万元,下降4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车辆大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人大到我县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9万元,比上年增加62.16万元,增长85.35%,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年部分支出没有得到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常委会会议经费、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行经费、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培训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为9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55万元,固定资产38.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按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