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精神要求,时间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10月14日,富源县民政局制定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不少于25%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由自建库中48个社会组织统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的内容为:1.检查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是否合法合规;2.检查各类社会组织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是否合规;3.检查年度检查是否正常开展;4.检查各类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5.检查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情况;6.检查学校章程及执行情况;7.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及其他情况。抽取10个民办非企业和2个社会团体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予以公示。
富源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