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富政办发〔2024〕45号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08-08 16: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8


(此件公开发布)




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织牢就业服务“一张网”,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工作总目标,结合富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完善“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县、乡、村、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富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原则,鼓励组建或整合辖区劳务派遣机构,社会化搭建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信息发布、求职登记、劳务介绍、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坚持有市场主体、有运行场地、有办公设施、有服务人员、有管理制度、有宣传专栏的“六有”建设标准,打造免费为零工人员提供临时休息、手机充电、饮水服务、餐食加热、政策咨询、洽谈交流6项标准化服务和“N”项个性化服务的“6+N”服务模式,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加强县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中安街道办事处配合,按照“标准化建设、场地化落实、专业化运营”的要求及“六有”标准,2024年10月底前,在县城区建成1个功能综合、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标准化零工市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纠纷调解、职业介绍、现场洽谈、设置等候休息区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加强零工驿站和就业服务站建设。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可采取租赁盘活闲置低效国有集体资产等方式,依托现有基层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功能,突出提供“家门口”便捷高效就业服务的工作理念,共建共享N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满足群众“就近办、马上办”需求,打造“1+1+N”个“15分钟就业服务圈”。确保在2024年11月15日前,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个零工驿站,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至少1个就业服务站。加强“幸福里”就业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加强“幸福里”就业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争取通过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是整合优化人力资源企业力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乡(镇)、街道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等四类市场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就业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功能综合、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队伍。乡(镇)、街道要进一步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每个行政村(社区)要明确1名两委委员担任村级就业信息员,负责“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工作、指导就业小组级信息员开展就业服务工作;鼓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根据村(社区)就业失业人数、企业数的分布划定网格,每网格明确1名小组级就业信息员,负责利用全市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村(居)民小组宣传栏、微信群、上门服务等方式,网格化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岗位搜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跟踪等工作,实现辖区内劳动力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就业帮扶、用工信息收集对接等便民服务。二是强化岗前培训。推行就业信息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就业信息员技能培训,提升政策运用、业务经办、数据分析、服务群众等能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根据就业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就业信息员一定的工资性奖补。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一是完善对求职者及重点群体的全过程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劳动者需求和能力素质,有针对性地推送岗位资源;要针对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人员、长期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含监测户)等就业重点群体,建立就业帮扶分色管理台账,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要建立健全回访服务机制及定期联系服务机制,通过实地走访、上门服务、座谈交流等方式,每月开展1次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状态并录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确保“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要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村社、进家庭活动;要简化政策性补贴申办流程,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办”,推动惠民利企政策落地见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以工代赈项目等多渠道兜底帮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认真开展好就地就近就业助民增收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聚焦特殊群体(对社会稳定具有潜在风险的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安置人员、大龄未婚男性、维稳重点人员等),采取“1131”措施,对台账内每名未就业人员开展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信息,对有培训意愿的开展1次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特殊群体就业。同步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全县就业形势整体稳定。四是持续加大金融扶持。各级各部门要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全面服务,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担保机制,帮助更多创业群体更好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政策支持。

(四)进一步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一是制定服务清单。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办结时限、行使层级。二是配套服务设施。各乡(镇)、街道要规范集镇零工驿站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管理,要有专门的标识标牌(包括服务人员、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清单、服务制度等),配备必要的办公硬件、资料存放柜等基础设施设备,承接办理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零工驿站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零工驿站;就业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就业服务站;标识标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由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按统一名称自行制作并上墙),要迅速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台账(包含但不限于)并实行动态管理。①辖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登记表;②辖区上级部门推送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情况登记表;③辖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登记表;④辖区企业岗位信息收集、推送情况登记表;⑤辖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登记表;⑥辖区举办招聘会及组织化输出工作台账;⑦辖区劳动力求职信息登记表;⑧辖区劳动力县外务工行业人才信息登记表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在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人定岗定责,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推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办事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把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推动,逐级逐层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统筹协调筹措资金,整合人力资源机构等社会力量,迅速启动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建立就业信息员队伍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定期报送进展。各乡(镇)、街道于每月15日前报送零工驿站、就业服务站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于2024年8月16日前报送村(社区)、村民小组就业信息员台账(格式参考:姓名、XXX镇XXX村委会XXX村民组、联系电话、备注栏标注:村级就业信息员或小组级就业信息员)。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钱跃成,0874-4089348;电子邮箱:1041761799@qq.com。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以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就业服务站、就业信息员等为载体,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招用工信息、惠企利民政策、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肃考核奖惩。市、县两级已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考核范围,未按时限完成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就业服务站、就业信息员等工作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定期通报,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相关文件:《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