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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富源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05-20 11:30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健全完善县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外部董事队伍结构,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好外部董事“决策专家、执行督导、运营顾问、沟通桥梁”作用,持续提升县属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曲靖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富源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业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富源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9章40条,主要包含总则、管理方式、选聘资格及任职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考核和评价、报酬与激励、退出、企业责任、附则等内容涉及以下重点方面: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遵循原则,明确企业应为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管理方式主要明确县国资委负责县属企业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职责。专职外部董事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和党组织关系等委托有关县属企业管理

第三章,选聘资格及任职条件主要明确外部董事的基本任职条件、禁入或回避制度。明确了专职外部董事应具备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要求的相关条件;兼职外部董事还应符合有关兼职的规定。

第四章,职责、权利和义务。主要明确外部董事履行的职责范围、享有的权利及须履行的义务。

章,考核和评价明确外部董事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勤勉程度、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出勤评价、内部测评、出资人测评;外部董事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方式和程序一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分开评定;考核等次作为表彰表扬、报酬激励兑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章,报酬与激励。明确专职外部董事的薪酬构成与派驻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相同,薪酬水平以派驻县属企业同职级领导人员薪酬的60%为基数,结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符合领取报酬条件的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享有工作津贴,标准为:考核优秀的6万元/年,考核称职的4万元/年,不称职不得领取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按年发放。明确外部董事在任职企业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经费,由任职企业予以保障;外部董事的薪酬、工作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章,退出。主要明确了外部董事免职、解聘、不再续聘、辞职的情形和不再担任外部董事后的保密义务。

章,企业责任主要对县属企业为外部董事依法履职提供的条件进行要求;县属企业有权向县国资委反映外部董事的违规行为。

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间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