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关精神,富源县税务局深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富源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主动发挥税务职能,实现政策“精准投递”,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我局宣传辅导干部结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及时进行“点对点”的宣传和辅导,向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纳税人及时查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三免三减半”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2024年我县对辖区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3122607.34元。
下一步,富源县税务局将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和管理机制,结合税费转型升级工作,围绕落实“政策找人”要求,实施好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政策落实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