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朝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信息共享机制
富源县税务局按月整理归集当年城乡“两险”累计已缴费清册,在数据清册中,将缴费人信息匹配到村(居)委会,提供给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以便核查缴费人待遇以及社保费收入对账。建立跨部门的业务交流群,便于处理城乡“两险”征收缴费业务,自9月集中征缴期开始后,按周提供城乡“两险”累计已缴费清册以及未缴费清册给县级经办机构以及12个乡镇(街道),自12月征收冲刺期开始后,按日提供城乡“两险”累计已缴费清册以及未缴费清册。凡经办机构以及各乡镇(街道)对城乡“两险”数据有需求的,税务积极配合,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提供有关数据。
二、缴费查询渠道
线上查询渠道: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费”模块进入,在“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子功能模块,按提示输入缴费人信息后,若已缴费会弹出消息框提示“XX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已缴款成功,如您有其他待缴信息,可继续申报缴纳”。
线下查询渠道:其一到富源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单位办公点,请工作人员查询缴费信息;其二,由纪委将缴费数据导入阳光监督平台后,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每个社区刷卡查询缴费情况。
三、风险防控机制
富源县税务局联合县医保局、县人社局,每年于征收结束次年4月开展缴费公示、未缴费原因核查,进一步压实风险防控的机制体制。2024年4月提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已缴2023年未缴、2023年已缴2022年未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期为2023年已缴2024年未缴、2024年已缴2023年未缴人员相关数据开展核查。深度解剖参保未缴费、缴费中断等疑点数据背后原因,重点核实代征人员是否存在实收漏缴、实收不缴、实收少缴或违规收取代办费等情况。
富源县税务局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廉政风险防控纳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压实业务部门主责监督职能责任,切实防范好现金征缴的风险,同时与人社、医保沟通协同,确认应缴费人数,充分运用核查结果及缴费宣传辅导有利时机,补全缺失数据、纠正错误数据、清理无效数据,通过共同努力实现群众监督、数据监督、制度监督、专责监督和主责监督贯通联动,防范征管风险。
下一步,富源县税务局将强化与县人社局、县医保局沟通协作,在联合数据核查的基础上,针对问题数据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数据质量,尤其是缴费人因死亡、转险种参保、户口迁移、服刑服役等情况产生的参保信息变更要及时进行系统信息维护,做实动态识别新增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群体参保缴费管理工作,实现城乡两险精细化管理,提高城乡“两险”征收廉政风险防控质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城乡“两险”征收工作的关心!
承办人及电话:陆秋玉
督办人:徐良策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