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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富综执复﹝2024﹞33号)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8-13 11:39

詹红亮委员:

您提出《关于对富法路南门桥至富源县第八中学道路绿化隔离防护栏进行修缮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富法路南门桥至富源县第八中学道路绿化隔离带防护栏被‘抄近路者’不同程度损毁、破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您建议修缮富法路南门桥至富源县第八中学道路绿化隔离带防护栏,加大执法力度。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排查维修。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富法路南门桥至富源县第八中学道路绿化隔离防护栏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此路段共有14处(185根)中间隔离护栏(横杆、竖杆)被损坏,行人横穿绿化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单位已对富法路南门桥至富源县第八中学路段破坏的隔离带护栏进行修复并设立了安全警示牌。同时,对踩踏损毁的绿化带进行补植补种。

(二)加大执法力度。我单位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巡查检查中发现“抄近路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损毁道路绿化隔离带防护栏人员依法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查处损坏绿化带违法行为12起。

詹红亮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段 0874-4615279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