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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富综执复﹝2024﹞23号)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8-13 10:54

钱广宇委员:

您提出《关于改善路边停车位收费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县城区路内智慧停车泊位存在收费明细不清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您建议考虑取消路内智慧停车泊位收费或加强路内智慧停车泊位监管,确保收费合理。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有效规范停车服务收费,不断优化城区智慧停车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目前富源县城区公共停车位已交由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一是收费主要采取“曲靖智停”手机APP缴费,并采取自行扫码、微信、支付宝等程序进行缴费,同时支持线上开具发票等。二是在停车收费方面,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批复文件执行,并在相应区域安装了停车场收费公示牌,采用“分地区、分时段、分长短”的计费方式,30分钟内的临时停放,不收取停车费用,超过30分钟按时收取停车费用,鼓励大家“有事快办、办完快走”,合理利用停车时间差,提高公共车位使用效率。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停车乱收费现象。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收费文件批复,并在相应区域安装了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收费采用“分地区、分时段、分长短”的计费方式,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收费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白天(8:30至20:30),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车每次3.00元;超过1小时的时段每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30至次日8:30)免费停放。二类收费区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白天(8:30至20:30),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车每次2.00元;超过1小时的时段每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30至次日8:30)免费停放。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其中一类收费区域范围为胜境大道(曲胜高速富源收费站至县中医院段、曲胜高速富源收费站至毛耳脚大花园段)、金城路(富源县公安局中安街道派出所至信合园住宅区前十字路口)、中安街(原供销社贸易中心至原商业局接太和街段)、太和街(中安监狱至富源县运政管理所段)、鸣凤路(南门桥至富源县残联)、清溪路、建设路、中山路、东河路、惠通街、文化路(县人民法院住宅区至县政府住宅小区前十字路口)、金龙街、鸣凤路人行道三处临时停车场(中安街道中心幼儿园前临时停车场、县政府岔路口临时停车场、县第一中学前临时停车场),在富源县城市规划内除上述区域以外的范围为二类区域。

富源县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督促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强化管理,采用高位视频等管理手段,杜绝摄像头出现干扰或遮挡物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同时,逐步探索推进建设AI视频识别算法等各项技术以及“智慧停车”项目二期工程的扩建新建,确保智能停车的高效有序运行,为车主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

钱广宇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陈开敏 0874-4615279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