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稳委员:
您提出《关于适时调节县域亮化、路灯开关时间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县城区北片区、东门河沿岸、县城街道等照明设施路灯开关时间不合理”,您建议根据季节变化,合理调整路灯开关灯时间。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管理,确保亮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科学合理调整城区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有效解决冬季早晨路灯开启较晚,影响市民出行,以及夏季早晨路灯关闭较晚、冬季亮灯时间长等浪费资源的问题。当前城区的路灯控制亮灯时间为:春季18:30-次日6:50、夏季19:50-次日6:00、秋季19:00-次日6:30、冬季18:00-次日7:30。同时,针对学校、医院、住宅集中区、金城路、胜境大道、鸣凤路等人流量较大路段,进行实时巡查监控,结合季节变化、天气情况,及时优先调整特殊路段路灯开关灯时间,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二)加强维护,确保亮灯率。为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我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织人员适时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维护维修,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市民反馈的路灯问题及时处理,为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提供保障,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亮灯率在95%以上。
(三)提质改造,有效节约资源。对城区路灯开关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夜间在12:00以后,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做到单杆控制、单边控制,人流量小及部分背街小巷、北片区等路段实行关闭,确保路灯开关时间科学合理,努力做到方便市民出行和资源节约的有效兼顾,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田稳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段 凯 0874-4615279
督 办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