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蒋艾汐、洪吉贵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规范养宠行为、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关于推动文明养狗的建议》《关于加强城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你们在提案中所述“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养宠居民缺乏必要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导致城市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大小便等不良养宠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给群众带来困扰”,你们建议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相关养宠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宣传,坚持长效治理。一直以来,我单位十分重视规范养犬事宜,组织各社区开展了文明养犬专项宣传。一是通过在公众场所广场现场宣传讲解、网络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在辖区内深入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养犬相关法律法规手册,与社会组织、义工团体、爱护动物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服务活动。二是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在辖区养犬集中的住宅小区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指引牌,科普狂犬病知识、文明养犬行为守则、养犬登记制度、清理狗粪等文明养犬标识和宣传语,时刻提醒养犬市民遵守文明养犬的有关规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以创卫、创文工作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区域及养犬比较突出的居民小区巡查;对城区公共场所遛犬不拴、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依法给予教育、制止或处罚;有效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预防犬吠扰民和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对流浪犬只、无主犬只进行捕捉,有效解决散养犬及流浪犬污染环境和伤人扰民事件。拓宽投诉渠道,设置投诉信息处理时限。开展共商共治,督促重点区域周边养犬管控,居民可以向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投诉。对文明养犬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及处罚措施,形成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
(三)多方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不听劝导的犬主依法处理。严厉查处不文明、不规范养犬的行为,对因不文明养犬涉嫌触犯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养犬新风尚。二是加强社会监督。群众可以通过向相关单位举报居民养宠的不良行为,同时网络、媒体也可以发挥社会舆论对不良养宠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社会监督的力量促使责任单位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有效推动文明养犬规范化。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有效制止了公共场所居民不拴绳遛狗、宠物随地大小便等不良行为,街道上流浪狗、无主犬数量明显减少。
赵凤、蒋艾汐、洪吉贵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孙乔兵 0874-4615279
督 办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