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中共富源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4年4月11日研究决定:
杜毅静 任县行政学校校长(兼);
杨富贵 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陈开敏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高龙兵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段 凯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鹏雁 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兼),免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正科)职务;
张绍红 免去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先瑞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世坤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
余兴福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惠仙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石万郁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茂怀 机构改革,原任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牛 坤 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尹学云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旺兴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 全 机构改革,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 曌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范油文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孙韶喜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胡志鸿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到龄退休(退休时间:2024年2月);
丁武胜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大河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 俊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营上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汤志鹏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竹园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沙天旭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黄泥河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谷朝海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十八连山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胡光政 机构改革,原任县能源局老厂能源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袁家祥 机构改革,原任县矿山救护队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钱兴华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云飞 免去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帆荣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袁宏飞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余学勇 任县地震局局长,机构改革,原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 超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县重点产业技术研究所所长(兼),免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汤 旭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
肖顺娟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应柱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四平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成强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文骏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改革,原任富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沈 坤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潘云翻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壁 任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改革,原任富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张 平 任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惟一 免去中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子飞 任中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机构改革,原任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代 涛 免去胜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高映仙 试用期满,任县司法局中安司法所所长。
涉及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干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之日算起。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