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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第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7-18 11:39

雷如云代表

您提出关于确保垃圾处理厂运转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经费保障的建议,已交县财政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采取投入专项债券、专项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方式,全力支持农村污染防治、两污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因富源属典型煤炭资源型经济县,税源以煤铝产业为主、电产业为辅,因煤炭市场低迷,单价持续走低,财政增收入极为困难加之县级三保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维稳等必刚性支出滚雪球式叠加,三保需求占县级可用财力比重高于100%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为进一步增强镇村财政支出保障,研究出台《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24年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47号),每年奖补给乡镇(街道)用于弥补专项经费不足等方面。今后根据县级财力状况,逐步增强乡镇(街道)垃圾处理厂运转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经费保障力度。

承办人及电话:段林菊0874-4612280

督办人蒋尚钻

富源县财政局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