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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 富源县田长制办公室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6-19 15:47

父老乡亲、社会各界朋友

们好!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耕地是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生活、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一些耕地被违法违规占用和闲置、荒芜,造成全县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带来较大影响。为此,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现将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是指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进行非农建设,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建造湿地公园及水利景观等;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

四、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名义在耕地上违法违规修建住宅、别墅、私家庄园、餐饮、娱乐、酒店、农产品深加工、交易市场、仓储物流等永久性建筑。鼓励将设施农业用地看护房与其他辅助设施用房合并建设使用,看护房单独设置的,按单层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只能用于农业看护或存放农机具、肥料。

五、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使用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罚款额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即非法占用1亩耕地,最高罚款可达66.7万元。非法转让、倒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饭碗,任何人都不要触碰国家法律红线。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中来,大力宣传和践行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用地意识,规范依法用地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勇于劝导制止,并及时向当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者各级田长办举报反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尽可能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富源县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618006

中安街道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612180

胜境街道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57479

后所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42009

大河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52800

墨红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73345

营上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62007

竹园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12030

富村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82008

黄泥河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92002

十八连山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32137

老厂镇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22235

古敢水族乡田长办举报电话:0874-4090277

富源县田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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