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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1-29 17:0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践行“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严格执行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一是根据工作实际,以内容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认真编制了《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二是做好决策公开和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信息。四是对社会关注热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增发布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府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了《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对涉及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时公开,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废改立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三是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超期、逾期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队伍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情况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报送政府网站信息审签、登记、发布、管理制度。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泄密和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9.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比较重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2个方面改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