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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02-03 20:00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0200000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源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针政策,科学规划、发展文化事业和旅游业,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文化惠民工程;管理、指导全县文艺事业、重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艺术创作生产、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智慧旅游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博物和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含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工青妇)、文化科、旅游科、文化产业办。

本单位为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服务水平。通过组织实施村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维和免费开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小广场建设、农村文化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文艺、书法、绘画、民族健身操、文旅专业人才培训活动和全民阅读推广及电子阅读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站、文物(博物)陈列展示馆免费开放活动,引领全县积极健康、科学文明、自强不息的新时代精神文化生活风尚,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2.持续稳步推进智慧旅游、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科学发展。编制富源县旅游开发项目规划;协同推进滇南胜境旅游开发项目、七彩胜境多乐原景区子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策划创立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高端项目;不断改善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文化、旅游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

围绕上述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充分履行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能职责,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各项目标措施,人员运转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达90%以上、特定目标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达80%以上、文化产业总产值年增长率3%以上、旅游产业总收入年增长率6%以上、上级下达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96%以上、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县文化(物)和旅游部门工作综合满意度80%以上,推进文化(物)、旅游事(产)业科学稳健融合发展能力、文旅部门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完成规范编报1个以上预算项目,人员经费足额支出率≧90%、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90%的数量指标;二是实现预算执行率≧90%的质量指标;三是实现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政策法规到位率≧95%的成本指标;四是实现文化产业年增长率≧3%、旅游产业总收入年增长率≧6%的经济效益指标;五是实现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96%的社会效益指标;六是实现群众对文旅局服务的满意度≧80%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末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人员超编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收回原有编制数后未据实下达给我局。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在编实有1辆、公车改革未定编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我单位未收到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文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9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7.43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同比减少29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3.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3.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9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2.43万元,下降3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36万元,比上年减少329.00万元、下降90.14%,导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8.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同比增加13.11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00万元,下降9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36万元,比上年减少329.00万元,导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01行政运行228.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04图书馆106.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富源县图书馆在职人员经费、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3、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0.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富源县综合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4、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2文物-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59.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富源县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经费、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提高生活补助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3.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提高生活补助支出。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调出到县外、在职转为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8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36万元,用于本单位死亡职工的遗属定额生活补助及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10、210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11、210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所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12、210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13、210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14、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

15、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1.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改革不足富政复〔2009〕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购房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58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1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2津贴补贴13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3奖金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7绩效工资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4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4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办公费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2印刷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4手续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5水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6电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7邮电费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差旅费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维修(护)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5会议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培训费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8工会经费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福利费1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1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7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2退休费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4抚恤金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5生活补助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2.43万元、下降3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36万元,比上年减少329.00万元、下降90.14%,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其中:基本支出69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同比增加13.11万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增长;项目支出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00万元、下降9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36万元,比上年减少329.00万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及支出均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5万元,较上年的7.48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1.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6万元,较上年的4.19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3.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60人次。

减少原因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县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29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用于公务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在编车辆实有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除了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还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详见05-2表《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一)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富源文旅局(本级)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实现人员经费足额发放率≧90%、预算执行率≧90%、群众对文旅局服务的满意度≧80%等绩效目标。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保障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23年内完成发放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工资人数4人、发放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年工资总额5.40万元、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到位率≧100%、群众对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工作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三)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富源文旅局(本级)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强化富源文旅局提高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内实现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政策法规到位率≧98%、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95%、群众对文旅局服务的满意度≧80%等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9.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指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建设。

10.数字文化:指以计算机、互联网以及数字化视频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技术的文化的数字化共享;它是依托各公共、组织与个体文化资源,利用VR、AR、3D等数字技术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实现文化传播的时空普及与内容升级,具备创新性、体验性、互动性的文化服务与共享模式。

11.智慧旅游:就是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让人们能够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与旅游计划,从而达到对各类旅游信息的智能感知、方便利用的效果;智慧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最终将体现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的三个层面。

12.乡村旅游:是以旅游度假为宗旨,以村庄野外为空间,以人文无干扰、生态无破坏、以游居和野行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运行经费安排56.25万元,比上年的43.14万元增加13.11万元,增长3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同比增加13.11万元,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2,021.88万元(净值1,63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43万元,固定资产1,263.49万元、净值925.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3.39万元、净值43.23万元,其他资产498.57万元、净值474.4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56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66.4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24.13万元、文物文化资产18.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

二、立项依据

富源文旅局关于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2023年预计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的通知、2022年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审批表。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总额36.00万元,为支持社会保障、按标准测算的经常性民生项目,主要为了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组织实施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组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6万元,用于本单位死亡职工的遗属定额生活补助及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2027年各年内实施完成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3-2027年各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富源文旅局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实现人员经费足额发放率≧90%、预算执行率≧90%、群众对文旅局服务的满意度≧80%等绩效目标。

一、项目名称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其他人员支出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云财基层(2022)6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其他人员支出项目总额5.40万元,为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按标准测算的经常性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主要为了保障富源县文物管理所编外长聘文物看守人员工资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组织实施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保障富源县文物管理所编外长聘文物看守人员工资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其他人员支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组如下: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5.40万元,用于富源县文物管理所编外长聘文物看守人员工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保障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保障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23年内完成发放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工资人数4人、发放编外长聘文物看守年工资总额5.40万元、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到位率≧100%、群众对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工作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一、项目名称

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富源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财办〔2022〕2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总额35.00万元,为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按标准测算的阶段性事业发展项目,主要为了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保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主要为保障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保运转、组织实施文庙文物保护工作网络使用、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公益岗位合同工劳务费、文庙大型修缮及设备购置文物保护、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要。

六、资金安排情况

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组如下:

1.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网络使用费支出。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03机关服务1.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办公用品费支出。

3.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4.8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网络使用费、公益岗位合同工劳务费支出。

4.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2文物-207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8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接待文物消防指导检查考核人员、乡镇文物保护单位来访人员公务接待费和公益岗位合同工劳务费支出。

5.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2文物-2070204文物保护0.21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文物管理所符合文庙善款捐赠用途的文庙大型修缮及设备购置文物保护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残疾人事业-2081105残疾人就业1.32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图书馆残疾人劳务费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实施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保障2023年内文化(文物)和旅游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保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需要。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富源文旅局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项目,强化富源文旅局提高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内实现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政策法规到位率≧98%、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95%、群众对文旅局服务的满意度≧80%等绩效目标。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