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源县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办法(试行)》(富乡振联发〔2023〕5号)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富源县孙有吉、唐立春等228户脱贫户、监测对象户2023年拟奖补庭院经济产业项目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公示内容即时奖补到位。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874—6032080。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