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53号)精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和清单管理机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布实施,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取消县公安局审批权限,“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实施机关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由县行政审批局承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增加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权限。“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施机关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取消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审批权限,取消县行政审批局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权限。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富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清理违规许可、变现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材料:《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