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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富村镇
  • 015158708/2024-08663
  • 2023-09-19 08:56

为便于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富村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中心、办、所等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富村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富村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富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等;

4.富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富村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

6.富村镇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告、公示信息;

7.富村镇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自身建设、工作动态等最新政务动态;

8.富村人民政府投资和建设的重大项目批准、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1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jfy.gov.cn/)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富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富村镇党政办公室(富源县富村镇富兴路16号)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4082008

传真号码:0874-4082919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富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富源县富村镇富兴路16号,富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55504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三、第四、第五条之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执行下列收费标准:①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②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③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或本指南附件中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并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镇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6)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富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4-4082008;地址:富源县富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富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富源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