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准确获取后所镇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了《富源县后所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后所镇情
2.工作动态
3.公告信息
4.财政预决算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主要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网址:https://www.qjfy.gov.cn/;
2、通过报刊、广播、媒体、公开栏、宣讲等进行辅助公开。
(1)抖音号:富源后所
(2)微信视频号:富源后所视听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后所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富源县后所镇学子路35号;
办公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4042009;
传真号码:0874-4042535。
(一)申请形式
1、当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富源县后所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方式向富源县后所镇党政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富源县后所镇学子路35号,富源县后所镇党政办公室(收),同时来信封面左上角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55501。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富源县后所镇党政办公室领取或在下方附件1下载。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富源县后所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富源县后所镇党政办公室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不予公开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办理期限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处理。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能
富源县后所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后所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富源县后所镇人民政府2楼.
联系电话:0874-4042009。
具体职能: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后所镇纪委办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874-4042951,办公地址:富源县后所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55501。接待举报投诉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4612038,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鸣凤路298号)举报、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