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公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自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9月8日,对富源县公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属富源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负责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内设机构32个,其中:局机关综合部门4个,业务部门13个,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2个,警务站(胜境关)1个,派出所12个。有人员编制497人(政法专项编制49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09人(政法专项编制501人,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66人,遗属生活补助人员21人。公务用车改革后,有车辆编制68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66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68辆。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公安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往来款长期挂账4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400万元的问题,由富源县公安局及时进行清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二是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结余的财政资金一律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严禁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公安局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