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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3-01-11 14:48

富源县2021年度上海市帮扶富源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29月至202210月,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2021年度上海市帮扶富源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2021年度共收到上海市帮扶富源县项目资金3650万元,其中: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3280万元,上海市宝山区对口帮扶资金370万元。截至审计时,实际拨付七个乡镇(街道)项目资金2930万元,其中:中安街道项目资金220万元,胜境街道项目资金400万元,墨红镇项目资金900万元,大河镇项目资金400万元,竹园镇项目资金460万元,富村镇项目资金500万元,黄泥河镇50万元;拨付全县十二个乡镇(街道)沪滇劳动力就业转移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578.80万元,拨付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就业转移项目资金141.20万元;共实施帮扶项目14个,其中:中安街道2个(厦格人畜饮水塘坝项目1个,海坪社区树依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个);胜境街道1个(海田社区稻虾连作生态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个);墨红镇4个(吉克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1个,三台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1个,吉克村委会上吉克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个,吉克村委会贾古得方家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个);大河镇2个(白马村委会建设肉牛养殖基地项目1个,磨盘村委会建设肉牛养殖基地项目1个);竹园镇1个(新街村果蔬基地建设项目1个);富村镇2个(大凹子村标准化食用菌棒加工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个,块泽、新厂村软籽石榴种植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1个);黄泥河镇1个(小黄泥河部分河堤修复项目1个);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劳动力就业转移项目1个)。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各有关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富源县2021年度沪滇协作帮扶项目建设实施工作,能够按照2021年度沪滇扶贫协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建设,确保实施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重点审计抽查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乡村振兴局、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墨红镇、大河镇等有关部门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沪滇协作帮扶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规范,严格执行富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富源县援滇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扶组办〔201744号),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沪滇协作帮扶项目资金的情况,但存在应交未交财政项目结余资金124833.20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交未交财政项目结余资金124833.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结余资金124833.20元已如数上交县级国库。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今后应当加强对项目的后期跟踪问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增收效果。二是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项目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和管理制度,增强实施项目与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互惠双赢的协作发展意识,明确收益分配、使用、受益对象的法定权益,强化项目收益与帮扶脱贫户及“三类对象”人员的帮扶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实施精准,项目受益对象有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收入,提升沪滇协作帮扶项目产业扶贫效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应当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统筹专项用于沪滇协作帮扶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对这次审计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已全部整改落实;提出的三条审计建议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