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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预算公开

  • 富源县中安街道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02-06 10:58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领导街道全面工作。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工作。

(3)讨论和决定本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审议街道办事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

(4)领导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章程履行职责。

(5)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任免、使用、管理、监督、推荐及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

(6)领导本街道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推进“三治融合”、平安联创和乡村治理等工作,整合服务平台和阵地资源,发动群众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职责

(1)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其在本街道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联系和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听取意见、了解民意;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指导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

(6)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辖区内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本街道与外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指导产业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

(4)参与编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加强特色村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加强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6)保护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对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案件。

(3)根据县监委授权,对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指导督促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落实街道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街道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政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完成防汛、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3)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战,配合部队作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4)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6)完成上级人民武装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行高效的机关运行方式,设2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党政机关日常 工作的运转协调,主要负责办文办会、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财政、统计、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民政事务、医疗保障、老龄残疾、退 役军人事务、农林水畜、自然资源、能源、村镇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加挂基层治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党建、宣传、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武、群团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社区干部考核和管理。负责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公共安全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联系协调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政协、纪工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统分结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 “大部 制”运行,设 5 个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党群服 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 支撑平台;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完善各类公共服务体系,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政策咨询、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服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档案整理和档案利用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实施等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党员干部教育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承办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执法队(加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队〈站〉牌子)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按照授权或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筹协调区域内农业、畜牧、林草、水务、交通、环保、文化旅游、建设规划等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或根据授权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用地、乱占耕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组织安全检查,查找存在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及其他 突发事故的防灾减灾救灾及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消防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紧急救援及处理工作。承担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除煤矿外的其他能源安全发展、监管服务等工作。配合辖区内能源资源整合、技术规划和技术指导。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财政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收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督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财政收入入库、会计核算和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执行财政预决算和各项财务制度;督促指导培训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工作,配合调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城乡规划建设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务、搬迁安置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 定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务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财务统管等工作;负责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森林管护、植树造林还草、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和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林水项目的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住房建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和实施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参与村镇建筑市场管理。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日常工作,配合拟定辖区内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禁违拆违治违、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工作。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产业增强经济实力。坚持用现代化理念谋划农业,突出“主导产业培育、特色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三个重点,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变,逐步实现产业规模化、项目基地化、农村社区服务一体化,不断推进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一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聚力引进龙头企业,培育生态、生活、生产为一体的农家乐,打造旅游观光、采摘体验、特色农庄、观光农业,发展生态农业。不断构建中安街道万亩农业产业示范园现代化体系,建设冷链物流车间,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辐射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做强做优烤烟工作。今力争实现收购烟叶300万公斤。投资2305.53万元,建设石缸烟叶收购点。三是实施科技增粮行动。建设回隆片区5000亩高标准农田。稳定粮食、烤烟、魔芋等传统农业的种植面积,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四是突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东堡红梨、软籽石榴、艳红桃;莲花食用菌;回隆晚秋红心桃、肉牛养殖;紫泉肉牛养殖、酿酒;龙潭温氏养殖;厦格黑山羊、温氏养殖;海坪清水梨、辣椒、中药材等;寨子口魔芋、蓝莓;石缸辣椒等区域特色经济作物,形成“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五是不断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激活11个居民专业合作社、构建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土地、资本等要素集聚,探索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扶持特色农业和大宗农产品建基地、强龙头、育市场、创名牌,增强农村居民自我保护和农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提升全街道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注重培植特色农业专业户、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农产品的种养加工生产,提升农产品加工精细化、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农工商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把农村居民引入产业链中增收致富,让农业成为街道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六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地处滇东大门的区位优势,借县城吃、住、行、娱乐、消费等城市要素,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各类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重点发展交通物流、餐饮娱乐、文化旅游、周末经济等。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算准收入账,找好致富点,持续巩固壮大扶贫产业。二是以点带面全域振兴。投资2500多万元,全力打造回隆社区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按照规划村庄两污管道治理、河道打造、迎宾大道建设、强弱电入地,建高标准农田,打造十个业态,具体为民宿、餐馆、咖啡厅、酒吧、书吧等,通过打造回隆保家村,辐射带动中安全域乡村振兴,同时为富源提供指导,为曲靖提供样板,为云南提供“富源经验”。

3.抓民生事业促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消除D级危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入学率100%,提高教育质量,小学毕业学科合格率95%以上,初中升学率提高6%以上,丰富文化建设。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毫不松懈的抓安全生产,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以煤矿安全为主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消防、学校等领域的各项安全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对信访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三降一为零”目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抓基础设施促环境健康。一是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亿元,配合完成紫泉、回隆城乡一体化水利工程测设规划工作。投资1200万元,完成浒子村移民新村后期扶持项目扫尾工作。计划投资1.08亿元建设中安片区石坝水库、水厂、连通工程。计划投资1.2亿元,完成黄泥河上段(紫泉至莲花)河流建设。努力实现“四好农村公路”目标,通村道路硬化率达100%。完善供电服务,进一步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二是抓人居环境。围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抓好“厕所革命”工作,完成村庄规划工作,严守耕地红线,杜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启动东堡胜境关村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新建公厕13座,农村户厕改造达60%以上。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让农村变成美丽乡村。三是完善城镇功能。全面完成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扩大农村电商示范点,让农特产品“走出去”。

5.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持续深化改革,释放改革活力,激发发展动力,为中安街道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中安街道“滇东门户城市中心区、康养休闲度假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挖掘资源优势,定准项目,谋深做实产业之本。招商引资,全心全力疏通发展之源。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做精做优落地保障。以好项目引领优投资,蓄势赋能高质量发展。转变工作思路,加大项目调研力度,把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转移到企业,由“企业报项目”变为“到企业找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大项目、好项目。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重大信息公告、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守信失信“红黑名单”管理等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跟踪优化落地服务。

6.不断优化政府自身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强化服从意识,使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植根于党员干部思想深处。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的领导水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上下班纪律、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好机关食堂,减少外出接待,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着力整治“懒散病”、“畏难病”、“拖沓病”,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办事难和奢侈浪费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形象。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预防教育力度,以廉政文化建设、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真正使“高压线”通电,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行为,问责不落实、不作为的干部,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8.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92.1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19.99万元,增长166.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8.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58.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8.32万元(本级财力3,458.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7.87万元,增长3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未拨付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50.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1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实有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项目支出4,31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6.8万元,增长2829.74%,主要原因分析:1.村(社区)干部报酬,村(社区)工作经费(含村小组工作经费)2023年调整列入保基本民生支出。而本年度保基本民生支出以项目的形式在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填报,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2.本年度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以项目的形式在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填报,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5.7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大办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4.4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27.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3.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6.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党委办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员工资。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74.54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文化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4.73万元,主要用于从事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退休、调出和记实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丧葬费及遗嘱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3.81万元,主要用于从事节能环保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2.98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村建规划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万元,主要用于城郊结合区域环卫管理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32.08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农技、畜牧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64.44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林业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及护林防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70.62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水务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070.1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3.56万元,主要用于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09.19万元,主要用于从事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78.67万元,主要用于从事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2,08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32.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3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43.79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8.64万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励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64.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4.7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调出、离职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8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9.08万元,主要用于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09.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5万元,项目支出10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6.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07万元,项目支出9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4.35万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5.87万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3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5.4万元,主要用于邮电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7.3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4.6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4.95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42.86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8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9.29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9.59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7.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4万元,项目支出915.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046.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遗属人员补助以及村级人员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1.54万元,项目支出894.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和丧葬费(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87万元,增长36.67%,其中:基本支出2,43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1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实有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与省配套事项

无。

(三)与市配套事项

无。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安街道各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7万元,较上年14.7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安街道各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中安街道办事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安街道办事处各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5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预算项目17个,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在职实有人员与上年相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中安街道资产总额47,179.9万元(净值46,1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79.81万元,固定资产1,644.91万元、净值584.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8.8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365.22万元,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增加42,96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及死亡一次性抚恤资金

2、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公用经费

3、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专项经费

4、2023年村(居)民小组长及党支部书记工资补助资金

5、村(社区)工作经费

6、2023年村(社区)委员岗工资补助资金

7、2023年村(社区)正职、副职岗工资补助资金

8、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资金

9、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补助资金

10、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资金

11、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

12、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

13、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

14、单位自有资金专项公用经费

15、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

16、非税收入补助资金

17、中安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及死亡一次性抚恤资金、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立项依据:政发〔2022〕51号文件。

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公用经费、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专项经费、单位自有资金专项公用经费、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中安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立项依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

2023年村(社区)委员岗工资补助资金、2023年村(社区)正职、副职岗工资补助资金、2023年村(居)民小组长及党支部书记工资补助资金、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补助资金、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资金立项依据:富组通〔2022〕38号文件。

村(社区)工作经费立项依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立项依据:富政办通〔2019〕141号文件。

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立项依据:富政办通〔2020〕62号文件。

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立项依据:政发〔2022〕61号文件。

非税收入补助资金立项依据:国家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县政府审批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人民政府中安街道办事处、富源县中安街道财政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及死亡一次性抚恤资金项目。根据政发〔2022〕51号文件,中安街道办事处有遗属人员10人,预算10.31万元;2023年街道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人员1人,预算补助金额21万元。

2、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公用经费。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公用经费154万元,其中:办公费124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劳务费10万元。

3、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中安街道办事处西风电厂征地补偿款3,041万元。

4、2023年村(居)民小组长及党支部书记工资补助资金。根据富组通〔2022〕38号文件预算2023年村(居)民小组长及党支部书记工资补助资金141万元。

5、2023年村(社区)委员岗工资补助资金。根据富组通〔2022〕38号文件预算2023年村(社区)委员岗工资补助资金180万元。

6、2023年村(社区)正职、副职岗工资补助资金。根据富组通〔2022〕38号文件预算2023年村(社区)正职岗工资补助资金81万元、副职岗工资补助资金252万元。

7、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资金。根据政发〔2022〕51号文件,中安街道财政所有遗属人员3人,预算3.4万元。

8、村(社区)工作经费。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86.2万元。

9、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补助资金。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2022年11-12月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补助资金23.5万元。

10、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资金。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2022年11-12月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资金85.5万元。

11、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根据富政办通〔2019〕141号文件预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7.93万元。

12、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根据富政办通〔2020〕62号文件预算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18.16万元。

13、单位自有资金专项公用经费。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各部门自有资金公用经费75.36万元。

14、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预算农技站2019-2020年行政村公厕改造项目1.92万元、农技站基本良田建设资金7.5万元、水务所2017年水利脱贫攻坚项目3.98万元、2020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6.36万元。

15、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根据政发〔2022〕61号文件预算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91.93万元。

16、非税收入补助资金。为实现财税工作目标,更好的推进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预算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0万元。

17、中安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根据富财办〔2022〕25号文件预算中安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2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发放丧葬费、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发放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和村(社区)干部工资,保障社区正常运转。

3.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4.兑付社区干部离任补偿,发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和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

5.兑付西风电厂征地补偿款。

6.为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保持中安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财税工作,提高经费保障力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

1、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及死亡一次性抚恤资金31.31万元。

2、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公用经费154万元。

3、中安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专项经费3,041万元。

4、2023年村(居)民小组长及党支部书记工资补助资金141万元。

5、村(社区)工作经费86.2万元。

6、2023年村(社区)委员岗工资补助资金180万元。

7、2023年村(社区)正职、副职岗工资补助资金333万元。

8、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资金3.4万元。

9、村(居)民小组干部工资补助资金23.5万元。

10、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资金85.5万元。

11、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资金

12、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资金7.93万元。

13、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18.16万元。

14、单位自有资金专项公用经费75.36万元。

15、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19.77万元。

16、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0万元。

17、中安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月按标准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以及村级人员工资,及时兑付征地补偿款,强化财税工作,实现中安街道的收入目标,保证民生、支持乡村振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现村级岗位设置精干高效、村级组织运转规范顺畅、村干部待遇明显提高,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实现中安街道长治久安,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发展高质量的经济,为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提供经济保障、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


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中安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