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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3-08652
  • 2023-02-02 17:19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0000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富源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建办、综合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科、区划地名科、基层建设科、老年儿童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综治办。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富源县殡葬管理所、富源县社会福利院、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基础,扎实推进民生改善。始终坚持“为民解忧,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全力推进困难群众“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生保障作用。一是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作为第一要务,瞄准目标任务、实施规范管理、落实精准救助,全面实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民生保障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救急解难、兜底有力”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助脱贫。二是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的原则,持续推动民生保障领域补短板、强基础工作,圆满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孤儿提标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精准保障为目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目标。

2.抓重点,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为全县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本着依法、有序的原则,会同组织部门联合制定《富源县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村(社区)在职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回头看”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抓难点,大力发展社会服务。 一是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以残疾人、孤儿、老龄人为主的“补缺型”福利事业,最大限度地满足孤残儿童、老龄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一是稳步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初步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殡葬改革推动有力。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曲靖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着力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区划地名规范有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开展一系列关乎边界和谐稳定的“全县行政区域边界隐患排查”工作,有效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收养、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狠抓登记合格率。

4.抓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方方面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为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2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71.86万元,增长138.8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度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11171.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2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20.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2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71.86万元,增长138.8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度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11171.8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20.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86.01万元,下降84.66%,主要原因: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纳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828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57.87万元,增长850.70%,主要原因: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08.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3.17万元,主要用于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11.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劳务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1.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代管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退休、调出和记实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丧葬费及遗嘱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82.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775.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397.98万元,主要用于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7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888.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399.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5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22.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减下放人员、小乡干部人员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72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3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2万元,项目支出686.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239.1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4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7.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1万元,项目支出17337.6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746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6万元,项目支出17316.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5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6.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20.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71.86万元,增长138.80%,主要原因: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富源县民政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22.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为140次,共计接待1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万元,较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49.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较上年减少3.39万元,下降49.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主要原因为县政府调配车辆编制1辆至县政府办公室,同时调配车辆1辆至县政府办公室。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富源县民政局除了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还对专项资金预算作了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详见附表10。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2万元,增长54.85%,增加原因: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办公费及委托业务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5687.21万元(净值1522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7.12万元,固定资产531.08万元、净值64.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89.0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0.84万元,主要是增加应收款1358.23万元,增加在建工程1690.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富源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