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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2-11-03 10:35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3.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做好县级机关房地产和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周转住房、机关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重要政务活动管理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5.做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规定、能源消耗定额等;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拟定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统一调度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用车。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领导到富源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实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到富源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代表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到富源进行综合调研、综合考核、综合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8.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调剂充实平台公务车辆,配齐司勤人员,以平台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机关公务活动用车。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提升公车平台服务水平。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成本。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保留车辆定期保养、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车安全、满意。严格执行调车程序、规范车辆管理,确保平台车辆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公务接待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三公”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卫生县城创建等中心工作,承办好公务接待,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日常公务接待管理。按照务实、节俭、高效要求,坚持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强化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实行接待经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经费一事一结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强化公务接待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接待人员的素质培养,不断提升接待服务能力,抓好日常接待精细化、重大接待规范化。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公务接待突显地方特色。量入为出,科学统筹,既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又保障公务接待需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把地方文化和地方特色有机结合起来,在公务接待规定范围内,用最节俭、有效的接待方式,达到接待和宣传的双重目的。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按月对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上报数据、按时完成节能任务。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单位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节能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围绕年度宣传主题,制作政策法规、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以及机关日常节能管理宣传资料,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倡导低碳办公和出行。四是持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在2020年完成20家县直单位创建的基础上,2021年完成县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17家。

4.办公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机关物业管理。切实推进机关物业社会化,公开招投标引进一家资质齐全的物业公司负责机关的物业。加大对机关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管护,加强绿化管养、卫生保洁,优化办公环境。二是加强机关会务保障。认真执行会前准备调试、会中高效服务、会后清理各个环节。三是抓实安全保卫。严格执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配合好机关保卫中队做好安保工作,保障机关中队日常必备的办公用品和执勤装备。保障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消防、电力保障的对接协调,对来访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5.机关办公区抗疫工作。一是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购置消毒液、口罩、体温枪等抗疫物资,建成红外线体温监测设施一套,建成独立洗手台一座。二是抓好日常防控。严密排查进入机关办公区车辆和人员,对进入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测温、检查健康码、行程卡,落实测量体温、登记和情况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输入性风险。三是加强会务疫情防控。对会务工作人员每日定时进行体温检测,工作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一会一消毒”,做好消毒液擦拭座椅、地面拖洗消毒和通风通气工作,避免因会务活动引发交叉感染。四是严格落实消杀防护。做好公共场所消毒灭菌、办公室内外卫生保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病毒消杀,对公共区域每天消毒1次,对电梯每2小时消毒一次,保障机关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1辆于2021年已按照有关规定报废处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2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6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税收、增收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6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工资项目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支付部分以前年度欠款;四是增加税收、增收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6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工资项目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支付部分以前年度欠款;四是增加税收、增收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6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工资项目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支付部分以前年度欠款;四是增加税收、增收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1%。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105.2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工资性费用支出,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等;2010303,机关服务566.4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办公区水电费、物业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行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等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食堂场地使用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7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97万元,完成预算的255.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部分专项公务接费,相关经费在实际发生后给与拨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1.75万元,增长150.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增长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31万元,增长1163.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未能在2020年度及时支付的公务接待费在2021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44万元,占35.15%;公务接待费支出260.97万元,占6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县级重要会议、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用车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2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5万元,固定资产1095.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核定编制40辆,实际保有量为39辆,因已落户至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的公务用车为20辆,资产系统只能录入20辆,故“公开09表”依据资产系统填列20辆公务用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0309474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