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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2-11-02 17:03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县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紧盯全县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疫情防控、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2个,问责5人,批评教育16人。高效严谨推进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和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工作,办结中央第十巡视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42件,对中央纪委、审计署特派办移交涉及富源县的9个问题34个项目督促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富源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预警制度》,同步制定县纪委监委提醒预警制度,实行蓝、黄、红牌提醒预警,截至目前,共发出蓝牌提醒单83张、提醒事项93项,落实76项,黄牌和红牌预警单9张,预警问题17个,完成整改12个,切实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第十五轮巡察,发现问题49个,提出建议17条。严把廉政审查关,对2070人(次)进行廉政审查。严明县乡换届工作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开展县乡换届纪律作风督查4次,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十严禁”行为。二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治理效能。保持高压态势,共接受信访举报249件,处置问题线索342件,立案199件199人,留置4人,党纪处分193人,政务处分1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坚持实事求是,将“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县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4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23人次,占总人次的50.6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89人次,占42.9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4.7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1.6%。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加大政法系统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办结问题线索68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常态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新提拔和交流调整的17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实行“一案五必须”机制,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堵塞管理漏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水乡浊流》《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组织汇编一本警示教育录,对全县典型违纪违法分子的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和述评,对其忏悔书进行公布,汇编成册后会发放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肃清傅学宾余毒影响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挖掘富源清廉文化,打造勤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把清廉文化植入公园、学校、机关、村社。三是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7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3个,批评教育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人,通报5起9人。对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考核责任奖进行自查自纠,清退追缴违规资金309.95万元。加大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2期3人。开展跟踪督查问效,大力整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作风不实、执行不力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9个,约谈单位28个(次)、干部36人(次)。紧盯农村乱占耕地无序建房、烂尾楼、养老金、粮食购销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集中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20辆,涉及单位36个,正在落实整改。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富源纪检监察“辨识度”的工作成果。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使监督执纪问责行之有效、落地有声。深入贯彻《富源县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办法(试行)》,探索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深化运用“绑帮带”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联审工作制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落实落细信访事项“三级终结”、交办催办督办、工作提示预警等措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下发《富源县纪委监委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试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创新开展“码上办”“填空办”“全程代办”服务模式,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3家单位有序推进。坚持完善《关于推进乡贤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乡贤参与村级事务监督,累计成立乡贤监督工作站92个,聘请乡贤监督员341人,收集群众意见351条,督促整改问题160个。巩固拓展阳光监督平台运用,有效破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基层“微腐败”监督难。扎实推进电子廉政档案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精准监督。稳步推进“清廉富源”建设,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建设清廉医院、清廉工程项目、清廉金融、清廉家风、清廉企业“8个清廉单元”建设2021年以来,共建设16个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组织走访调研清廉单元建设10余次,形成县财政局为代表的清廉机关、大河镇起铺村为代表的清廉村(居)、富源县胜境中学为代表的清廉学校等一批具有富源“辨识度”的清廉单元典型。五是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打造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锻造谦抑低调、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可亲可信可敬的忠诚卫士。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等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建党和辛亥革命的崇高精神。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学习40余次,促进学思践悟。立足职能职责,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为载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县乡两级纪委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和年龄结构得到全面优化。严把选人用人关,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干部16名,晋升职级干部17名。深化全员培训,推动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三个一”学习活动,通过业务大讲堂、业务大比拼,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举办信访、审理、审查调查等专题培训班9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749人(次);选派13名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系统培养有为型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关心关爱制度,组织2名干部参加疗养。强化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17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3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未支出绩效奖,2020年补缴2019年4至12月住房公积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11万元,占总支出的98.95%;项目支出22.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06.5万元,减少4.7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未支出绩效奖,2020年补缴2019年4至12月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增加22.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富源县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综合运用平台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5万元,减少4.7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未支出绩效奖,2020年补缴2019年4至12月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完成富源县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综合运用平台建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富源县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综合运用平台信息网络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75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未支出绩效奖,2020年补缴2019年4至12月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880.66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大案要案查出3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案件办理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753.86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7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及富源县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综合运用平台信息网络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2万元,主要用于记实调出本县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8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50.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8.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体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21.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预算的6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60.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77万元,下降2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5万元,下降2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18.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2万元,占67.37%;公务接待费支出10.86万元,占32.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巡察、信访件调查及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督查、办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办案等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案件审理、信访件调查、巡察、督查工作、办理专案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0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96万元,固定资产588.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1.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20221101110718179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