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015158708/2023-08532
  • 2022-11-02 15:59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10101000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提名,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到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富源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团结带领广大代表忠诚履行法定职权,主动担当作为,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了智慧力量。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网络学习平台,深入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四个意识”更加坚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二是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自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均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并认真落实县委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三是科学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年度发展目标,聚焦经济运行、乡村振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重点,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科学作出决议决定,把县委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全年共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项。四是严格规范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一年来依法任免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58人次,接受辞去职务10人次。格落实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共组织624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2、以服务中心大局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全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是围绕财政经济运行,听取和审查县级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预算执行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县级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并依法进行批准;2021年首次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对5个单位(县住建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刘家湾小学)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有力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围绕助力产业发展,对全县乡村旅游文化工作开展调查,提出要抓好顶层设计、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品牌效应等意见建议7条;对县能源局工作开展调查,听取和审议县能源局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代表进行了评议,评议满意度达100%;对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特别是大河乌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三是围绕助推民生事业,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工作开展调查并组织进行评议,对《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及时向单位反馈调查、执法检查所提建议和评议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2020年度“美丽县城”建设调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所提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中“富源高速公路前期规划”“规范县城公交运营管理”“矿区基础设施建设”三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推动问题解决。四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要强化封控监测、严格防控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等建议;对《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对策建议4条;听取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围绕法治富源建设,对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开展调查,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找出问题6个,提出切实担起贯彻实施民法典职责使命、优化资源配置建强民事审判队伍、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建议6条;202111月首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实现了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全覆盖积极配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县人民政府2件、县人民法院1件;加强信访案件跟踪督办,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11件,全部办结回复,有力推动热难点问题的解决。

3、以发挥代表作用为己任,全力保障代表履职

牢固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工作理念,努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切实为代表知情悉政、共谋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是履职渠道更加畅通。持续开展“三联”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一年来先后5次邀请一线代表24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测评评议;广泛邀请代表参与各项社会测评活动,全年累计安排代表60余人次参加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法检“两院”的测评、座谈、听证、庭审旁听等活动,有力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二是活动开展不断规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六个一”活动制度,规范化、常态化推进代表小组活动,一年来,各代表小组共组织视察调研400余次,组织学习3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50余条,解决群众关注事项200余个。三是建议办理成效明显。在领导挂钩督办、委归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基础上,建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面商机制,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所提建议及承办单位办理重点建议情况报告,并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办理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四是换届选举扎实推进。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科学划分选区,合理分配代表名额,扎实开展选民登记,从严做好代表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等工作,扎实推进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选举工作任务,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3名、乡镇人大代表915名,未出现信访举报等情况。截止202215日,全县10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部召开结束,圆满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4、以“四个机关”定位为遵循,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活动,有力保障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保持对“围猎”的警觉,增强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自觉性。用好反面典型,深刻汲取身边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成员之间充分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牢牢把握人大新闻宣传舆论工作主导权,管好用好《富源人大》杂志及网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直气壮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显著优势,一年来,全县人大工作者在省市县媒体共刊登人大宣传工作新闻稿件约150余条,其中:《学习强国》刊载2篇、《云南人大》刊登3篇、《曲靖日报》20篇、《曲靖人大》7篇,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传播了富源人大声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原因为科级以上领导达龄改非后补充新的领导。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3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支出(代列资金)147万元(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业园)项目还本付息 富财债[2021]4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45万元,占总支出的85.83%;项目支出147万元,占总支出的14.17%。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3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代列资金147万元(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业园)项目还本付息 富财债[2021]4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0.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4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的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代列资金(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业园)项目还本付息 富财债[2021]4号)项目支出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财政部门没有安排代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3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代列资金147万元(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业园)项目还本付息 富财债[2021]4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经费、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的活动、代列资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3.8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遗嘱人员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4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8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的8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62.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4万元,下降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31.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9万元,占88.08%;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1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上级人大监督检查往来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34,增长71.06%。主要原因为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增加工作经费、2020年财政运行困难,人大代表部分活动经费未得到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费、人大机关正常运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9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65万元,固定资产23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府一委两院”:指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2、“三联”工作:指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

3、人大代表小组“六个一”活动。指人大代表小组(1)每季度组织代表座谈或走访选民一次。(2)每半年组织代表学习一次。(3)每半年组织代表视察或调研一次。(4)每年至少提出一件高质量的代表议案或建议。(5)每年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一次。(6)每年向选民代表述职一次。

4、“四个机关”:指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附件: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10101111